□王玥 (西南财经大学)
近日,泸州市出台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引发舆论热议。新规明确要求农村集体聚餐不得使用野生菌、发芽土豆、新鲜生黄花、四季豆等高风险食材,违者将面临处罚。支持者认为这是对农村食品安全的必要保障,反对者则批评“管得太宽”,甚至有人调侃“以后村里办酒席只能喝白粥了”。这场争议看似围绕一纸禁令展开,实则折射出基层治理中行政逻辑与群众实践、风险防范与文化传统之间的矛盾。
从科学角度而言,泸州新规的出台确有现实依据。据公开报道,2022年9月,四川疾控曾发布近年来四川省引起食物中毒排名前三的植物,其排名第一的植物正是豆类。而在集体聚餐场景下,大锅烹饪火候不均、厨师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更易放大风险。从这个角度看,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划定高风险食材“禁区”,似乎是一种高效的治理选择。
然而,这种“一刀切”的禁令,本质上是一种“防御性治理”——它以规避责任为首要目标,却忽视了社会治理的复杂性。农村集体聚餐并非单纯的餐饮活动,而是嵌入在乡土社会中的文化仪式:婚丧嫁娶、节庆祭祀,往往需要特定的食物表达情感与礼俗。例如,川渝地区宴席中四季豆烧排骨、干煸四季豆等菜肴极为常见,若强行将其剔除菜单,不仅可能削弱宴席的仪式功能,甚至可能引发民众对政策合理性的质疑。当行政命令与民间习俗形成对立,简单化的禁令反而可能催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隐形抵抗。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食品安全监管是否只能通过“禁止”来实现?四季豆中毒的症结在于加工不当,而非食材本身。若政府将资源倾斜于培训乡村厨师、普及科学烹饪方法、推广快速检测技术,或许比直接禁用更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云南部分地区针对野生菌中毒风险,积极进行有毒菌子的科普宣传,发放“烹饪计时器”等工具,既保留了饮食传统,又显著降低了中毒率。相比之下,泸州新规暴露出一种治理思维的惰性:与其投入成本进行精细化治理,不如直接划定禁区以求“免责”。
这种逻辑的蔓延可能带来更严重的后果。当“高风险”清单无限扩张——发芽土豆被禁后,高糖高盐食品是否也要管控?自酿酒、腌腊制品会不会成为下一个目标?食品安全边界的模糊化,可能使行政权力过度介入私人生活领域。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禁令往往缺乏清晰的退出机制。一旦四季豆从“风险食材”名单中移除,需要经过怎样的科学评估与公众讨论?这些问题在新规中均未提及。
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管理,需要政府履行监管责任,然而民众期待保留饮食自主权,乡土社会则要求尊重文化传统。要破解当前这些困局,还须寻求一些突破:一是建立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对于四季豆等可通过规范操作消除风险的食材,应制定明确的加工标准,如煮沸15分钟以上,而非直接禁止;对毒性难以祛除的野生菌等食材,则可纳入禁令范围。二是将监管重心转向能力建设。通过财政补贴为乡村流动厨师提供专业培训,为集体聚餐配备快检设备,建立“谁主办谁负责”的追溯机制,让食品安全责任真正落地。三是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引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让监管规则从“政府制定”转变为“社会共商”。
真正的食品安全治理,应当是在尊重民众选择权的前提下,通过制度设计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泸州新规引发的争议,恰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科学精神与人文关怀如何平衡的这一重要命题。
来源:红网
作者:王玥
编辑:刘经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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