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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庭暴力零容忍,将施暴者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来源:红网 作者:龙英 编辑:吴海刚 2025-03-10 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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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英(湖南女子学院)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张凯丽采访时表示,建议增设家庭暴力罪,增强法律对家暴行为的针对性打击力度。(封面新闻)

全国政协委员张凯丽建议增设家庭暴力罪,相关话题引发讨论。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对家庭暴力的界定模糊,经常会被划分为故意伤害、虐待等罪行当中,缺乏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明确法律法规。亲密关系并不是家庭暴力的庇护所,施暴者对受害者实施暴力正利用这种亲密关系肆意妄为。因此增设家庭暴力罪的建议显得尤为重要。

张凯丽作为公众人物呼吁建立有关于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不仅提高了人们对家庭暴力的关注度,而且体现了对家庭暴力的零容忍度。用法律来制裁施暴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让施暴者得到应有的处罚。

“拳打脚踢”“内骨骨折”“十二指肠破裂”等等这些冰冷的文字却给受害者带来一生的潮湿。“轻则身心受损、情绪低落,重则危及生命。”这不仅是身体上的创伤,也是心理上的创伤。受害者向警察寻求帮助,大多数家庭暴力都当成家庭纠纷处理,将家庭暴力错误的标签化为“家务事”,削弱了受害者的求助意愿。在社交媒体上,受害者敢于发声时,往往还会面临二次伤害。如果没有相关的家庭暴力法加以规范和制约,那么施暴者会更加猖狂,受害者会更加无助。

加大对家暴加害人的惩治力度,是有效遏制家暴行为、保护受害者权益的关键,但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与合作。法治层面,优化基层执法力度,加强保护人身安全。制定有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完善证据认定标准,设立家暴黑名单,并向施暴者单位通报以强化约束。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建议对家暴者不分财产。在涉家暴案件审理中,大幅提高家暴加害人对受害者的损害赔偿标准,并设立“反家暴求助热线”。社会层面,提高对家庭暴力的关注力度,提升公众对家庭暴力危害性的认识。鼓励受害者勇于发声,为受害者提供心理咨询。

家庭暴力需要法律的管制,也需要整个社会的通力合作。对家庭暴力零容忍,将施暴者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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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英

编辑:吴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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