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雁彬(广西大学)
近日,一则以#一男子脱口秀剧场猥亵女演员被拘#为话题的新闻冲上热搜榜。起因是在沈阳的一场脱口秀表演中,男性观众任某当众触摸女脱口秀演员于某的大腿根部猥亵。现场其他观众拍摄下视频并报警,警方将其带走后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惩罚。(5月21日 《新京报》)
该事件一出,评论区瞬间沸腾。部分网友严厉谴责该男子并同情于某,认为无论以何理由,未经他人同意,当众触摸他人隐私部位的行为本身就是性骚扰,是错误且非法的。然而,还有一些网友扒出于某曾多次在脱口秀上以“摸腿”为梗与观众展开互动,甚至“现场叫价,有偿摸腿”。于是,他们将矛头直指于某,指责她是打着“开玩笑”的幌子引诱观众犯罪,是整场事件的罪魁祸首。在我看来,将“摸腿梗”与猥亵行为联系起来是“受害者有罪论”,将责任归咎于“摸腿梗”,是对受害者的不公平对待,也是为施害者的辩白。
有人称脱口秀为“冒犯的艺术”。这里的“冒犯”是对语言表达边界的探索,与“侵犯”相对。虽然都带了“犯”字,但前者的底色是善意,是为了让观众更开心,是为了传达某种时新的价值观念;而后者却是对人性尊严的践踏,是一种挑衅。同时,脱口秀作为一种喜剧表演形式,演员运用一些风趣幽默的“梗”烘托现场氛围无可厚非。
在于某的表演视频中,我们可以直观看到,其抛出的“摸腿梗”是为了博大家开怀一笑,活跃现场气氛,让观众更聚焦于其的演说,是“冒犯”而非“侵犯”。针对此事,律师也表示,该脱口秀演出的“摸腿梗”只是喜剧效果,并不违法。同时,于某在表演中也数次提醒“男孩不能摸腿”,厘清了“冒犯”与“侵犯”的边界,因此,“摸腿梗”并不是观众犯罪的借口。
反观该男子,其行为已然越界。脱口秀上的“摸腿梗”只是语言上的戏谑表达,这决定了其始终存在于符号层面,并未赋予任何人肢体接触的权利,而该男子的“上手”打破了这一规则,这不仅是对于某的“侵犯”,也是对法律的践踏。究其根本,该行为是由男子的不法之心驱使的,是抱着“侥幸”和“试一试”心理的主动越界,与他人无关。因此,若将“摸腿梗”与该猥亵行为强行关联,为施害者辩白,何尝不是一种“受害者有罪论”?若是以“受害者完美论”来绑架受害者,施害者岂不是会更加猖狂?所以,我们的关注点应该是在对施害者的惩罚上。既然其做了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事情,就应该受到惩罚,“摸腿梗”并不是其的“免责令牌”,我们不能为施害者裹上犯罪合理化的“遮羞布”。
总而言之,在这场猥亵事件中,女脱口秀演员的“冒犯”和男子的“侵犯”始终都不是在一个维度的。那些试图用“受害者有罪论”来混淆视听,将火力分散的观点,是对法律的背离,更是对公共秩序的破坏。我们要明白一个道理,根治违法行为的核心,永远都不是指责受害者,而是让施害者付出其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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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涂雁彬
编辑:刘经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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