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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款消费”不能止于曝光

来源:红网 作者:张继 编辑:叶鹏 2013-09-18 0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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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各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之际,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办的领导被举报“中秋节前用公款组织跨省旅游,看淫秽钢管舞”。目前,端州区纪检部门已经介入调查。(9月17日《齐鲁晚报》)
  
  前不久中央2周3发禁令,要求各地严禁“公款消费”,目的就是要巩固“八项规定”成果,进一步提升党风政风,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推进。但广东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办却不信邪,居然公款集体组织跨省旅游,这是典型的顶风作案,理该受到舆论谴责和“规定”问责。由此我们又不得不反思,为啥我们网络会接连曝光这些违规乱象?为啥我们就不能做到令行禁止呢?
  
  应该说自从“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地方各级政府都进行了贯彻落实,表面上看,大家都能循规蹈矩,都能按规定行事,但总是有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一些基层领导,他们会不自觉的受传统陋习所影响,认为自己辛苦了,工作劳累了,也该好好休息一下,该好好享受一番,反正是否公款消费,只有自己知道,只要是为了“大家”(参与者)的利益,只要“大家”保守秘密,神不知鬼不觉,中央规定也莫奈何。应该说这种心态,不只是黄岗街道办独有,许多基层都存在类似的情况。这说明“八项规定”在实施过程中,还应更深入,更细化,特别是对基层领导的作风监管上,还需加大力度。
  
  庆幸的是有人曝光了这个“公款消费”信息,让街道办受到了强大的舆论压力。虽然涉事方回应,网上举报的事“不是那样的”,并强调“相信领导到时会向公众解释清楚”,但面对纪检部门的调查,表面的模糊的回应掩盖不了事实真相,问责处理也是必然的。在广大的基层,究竟还有多少这样的“挂羊头卖狗肉”的违规行为,我们不得而知,也难以想象。对此,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引起警惕和反省,在实施规定的过程中,我们是否该转变方式方法?是否该主动一些,积极一点?不能守株待兔,不能“民不告官不理”。纪委监察部门不是消防队和灭火队,不能单纯依靠网络曝光来发挥规定威慑力。
  
  规定不是特效药,不是万能药。要想依靠规定一出,乱象自停,显然不现实。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关键在于要用好“规定之道”,只要我们切实落实好中央规定,不折不扣的执行,对各种“违规之魔”进行坚决打压,不留漏洞,不留死角,谁敢欺上瞒下?谁敢顶风作案?
  
  文/张继

来源:红网

作者:张继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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