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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天里有213天在掘路施工:城市更新需兼顾居民福祉

来源:红网 作者:王麓民 编辑:田德政 2024-09-20 17: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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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麓民

住在上海静安明园森林都市多年的姚先生向媒体吐槽,他感觉门口的永和东路天天都在施工,似乎没有停过。姚先生说,“这样频繁挖路,相关部门就不能把工程合并起来,集中时间开挖吗?”据静安区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从去年8月到今年6月底,大约300天时间内,有4项主要工程在施工,耗时213天。还不包括下水道、燃气、上水等井盖因沉降、缺损等病害抢修。(9月19日《新闻晨报》)

家门口的马路挖开又填上,填上又挖开,总是处于工地状态,这恐怕不是姚先生一个人的感受。很多城市居民都有类似的体验。侯宝林大师有曾一段相声,建议给挖来挖去的马路装上拉链。虽然是相声,但是多少道出了城市居民的面对频繁施工的无奈。

城市马路被频繁挖掘,是城市的提质更新和建设发展的必然需要。然而,这种提质更新不能以牺牲市民的生活质量为代价。马路频繁被挖开,不仅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还伴随着噪音、粉尘和泥浆污染,严重影响了市民对美好城市生活的体验。因此,城市各有关部门须正视市民的诉求,采取积极措施,在城市提质更新的同时兼顾居民福祉,尽可能减少施工对市民生活的影响。

政府需要加强对管网改造的统筹与规划。城市建设各部门各单位不能各自为政,而应该有统一的规划和协调机制。在规划阶段,就要充分考虑到未来可能需要的管网埋设和更新,尽量避免频繁挖路。同时,对于必须进行的施工,也应该尽量合并工程,减少挖路的次数和频率。

即便是必须改造的项目,也要尽可能提升施工效率,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很多市民有体会,明明改造工程并不复杂,但施工进度却缓慢,有的短时间能完成的项目,却一拖就是几个月。这不仅增加了居民的不便,也浪费了社会资源。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监管,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同时,也可以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施工单位提高效率和质量。

在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对开挖的地方全面复原和提质美化。不能只是简单地填平坑洼,打个沥青或水泥补丁,而应该注重细节和整体美观。在复原的基础上,还可以进行适当的绿化和美化,提升城市景观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人们希望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不希望旧项目刚落下帷幕,新项目便接踵而至,城市仿佛永远处于工地状态,市民总是沉浸在工地的喧嚣中。一个始终被工地分割的城市,会让其本应展现的美好大打折扣。

都说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但所谓城市的美好,既是未来激荡人心的愿景,同时也应是现时可以体验到的真实。如果城市总处在工地状态,现在的美好感受不到,未来面对的依然是不美好的工地状态,则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就成了空泛的口号了。

来源:红网

作者:王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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