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以舆论监督报道为代表的新闻事件一旦被媒体曝出,总会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快速传播,甚至是盖过所有新闻,造就了所谓的新闻热点,并在一时间吸引公众聚焦。在这种语境下,新闻事件也总会借助媒体和舆论的力量倒逼官方或者是涉事方从速妥善处理问题,这首先彰显了媒体社会监督作用的优越性,其作为促进社会进步的“润滑剂”是不可或缺的。
然而,在这一新闻传播规律的作用下,尤其是在新媒体兴起的自媒体时代,新闻热点的产生是常态化的,同时也是同质化的。在这种情况下,热点一个接一个地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当中,而大多数人则被热点事件牵着鼻子走,致使热点逐渐被淡忘,在以后某一特定时期随着相似事件的发生而被重新拉入公共视野。
这样一种媒介生态环境就造成了多数新闻热点俨然成了“烂尾新闻”,也让一些地方政府在面对危机事件公关之时采取惯用手法——拖,问题一旦被媒体曝出,回应非常及时,但是问题解决却是迟迟不到,靠着拖延而使得公众逐渐淡忘,因为时间会使得这一事件被其他的新闻热点所淹没,致使部分问题不了了之。《新京报》这则报道所罗列出的多则新闻均属于某一时期的新闻热点,而这些记忆现今却在人们的脑海中渐渐消退,时过多日,仍不见有回声,我们赞叹部分媒体有良知的同时,却也应该主动去盘点那些欠给公众交代的热点,及时索要交代,而非将其成为“死账”,留在被遗忘的角落里,逐渐被公众淡忘。
新闻热点当然需要我们去关注,但是却不能被热点捂住了眼睛,致使最终的新闻事件循环进入公众的视野,实质上这也弱化了媒体的监督功能,我们需要做的是透过热点,打捞那些被淹没的热点,不能将那些“欠交代”的热点被公众淡忘。
对于涉事方,我们希望其积极主动回应公众舆论,而不是靠着媒体曝光后,在公众舆论的倒逼下将信息“挤”出来。另一方面,媒体确实也应该勇担责任,及时向相关新闻热点的涉事方清算旧账,不给其侥幸心理有任何可乘之机,最终维护公众的切身利益。
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仍需要回到那些被淡忘的热点。男童挖眼案,警方需要把侦破详情公之于众;王林所涉“七宗罪”,调查进度需要进行公开;张艺谋超生事件,官方不能再以“在调查”回避;潼关国土局长打记者,当事人被免职后仍需要下文……
在此,我们并非否认官方对热点问题的处理态度,只是热点事件信息的公布必须要满足公众对信息的渴求,这不仅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也有助于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问题能够得到更加公正地解决。而对热点事件的盘点应该成为一种常态,那些“欠交代”的新闻热点也绝不能被公众淡忘。
文/张松超
来源:红网
作者:张松超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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