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把讨论限定是否笼统的范围内,那就可以避免许多无谓的争辩。譬如删去“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丝毫不意味着它们不可爱,也不意味着不该让中小学生去爱它们,而是它过于笼统,既很难让学生理解什么是“人民”,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中国共产党”;更难以规范具体的“热爱”行为。《守则》规范的只能是日常行为,没有行为可以规范的内容就不该出现在《守则》中,这是《守则》的特征使然,无须进行过度的政治解读。政治理念的灌输和政治意识的培养,应该是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任务,不必硬加在《守则》上。这应该比较容易达成共识。
如果以是否“笼统”来衡量这个“征求意见稿”,那就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因为“中小学生”这个范畴就显得过于“笼统”,它的年龄跨度有12年,适用于6周岁小学生的内容,未必还适用于18周岁的高中生,反之亦然。因此,就难免留下一些无法兼顾的遗憾。譬如,在校园性侵事件屡屡出现的背景下,类似“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这样的内容,对小学生来说非常管用,但针对中学生就显得荒唐可笑,结果,就进不了《守则》;再譬如“见义勇为”,不适用于未成年人,但肯定适用于高中的成年学生。为此,建议进行进一步的完善,细分出《小学生守则》、《初中生守则》和《高中生守则》,甚至有必要制定《大学生守则》。只有这样,才能将“笼统”的缺陷规避到最佳状态。如果细分了,类似英国《小学生守则》“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的内容,就可以出现在我们的《小学生守则》里;而给大学生则可以制定类似于美国的“品德规范准则”,譬如要求大学生做到“明确自律的重要性,把自律作为动力,去做我们认为应该做的事,即使我们不愿意。”对象越明确,要求就越具体,效果也就越可行。
此外,要避免以文害义,这也是规避“笼统”的要求。现在的“征求意见稿”,内容包括“三爱”“三讲”“三护”,文句相当齐整。这固然体现了汉语的形态美,有助于记诵,但必然会有削足适履之嫌。如果“削”的是内容,“适”的是形式,恐怕得不偿失。譬如“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的表述,要么很难整合,要么整合出来的句子小学生看不懂,实在没有必要把《守则》弄成新的《三字经》《弟子规》。
文/慕毅飞
来源:红网
作者:慕毅飞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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