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孔姓男子爬上光明桥吊塔,并在吊塔上呆了近5个小时。其妻子陈女士表示,其超生一个女儿,两个女儿已经在丈夫的户籍地上户口,并在当地被征收了社会抚养费,“年二十八,我三张银行存折的钱突然被全部划走,征收社会抚养费,事先没有告知,我们不服”。中山市卫计局人士表示,陈女士在法定期限内及该局发出催告书后未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征收决定。该局于2014年12月24日申请第一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申明所有执法程序合法。(2月28日大河网)
常言“狗逼急了跳墙,人逼急了跳楼”,此言确实不假,爬吊塔、高楼,扬言往下跳的新闻不算少,有因家庭矛盾、有劳资纠纷使然等,但为计生超生费罚款问题寻死觅活的倒是头一回。不难看出,孔姓男子之所以以死相逼,无非出于以下缘由:一方面,在超生一女既成事实的现状下,在户口所在地已经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并顺利上了两个女儿的户口,超生事件本应划上句号了;其二,妻子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予以超生罚款,且未经知晓的情况下,直接从银行划走相关款项。实际上,夫妻户口异地,对于超生是否重复罚款,以及款项如何确定,翻阅相关法律文件不难找寻答案,暂且抛开不论,仅凭中山市相关单位以执行罚款的名义,直接从银行转出钱款就让人无法接受,无论从情理上、还是法理上,都是赢得案件执行效率、输了民心之举!
毋庸置疑,银行是从事金融业务的地方,也是吸收公民存款、发放贷款的现金仓库,有自己一套严格的管理措施、制度,而吸引公众存款,确保存款安全并给付一定的利息,是作为公共金融服务的起码要求,也是维护自身生存发展的客观底线。动不动就挪用公民的“奶酪”(现金存款),或“人间蒸发”、或被公权部门“罚款扣除”,撇开公权力的不设边界不谈,银行业本身是否也有诸多的管理缺陷和不足?如此银行,叫公众如何放心存钱?叫“孔先生们”何以不以命相搏?
事实上,无论是计生部门如何的言之凿凿,执法部门如何的绞尽脑汁,作为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银行,轻易在公权力影响下便完全溃败、城门大开,不仅于孔先生一家而言是一个打击,对于广大公众而言也是不折不扣的一次灾难,谁能确保下次、下下次不会因为拖欠媒、电、气,或交通罚单被人不明不白从卡里直接扣钱呢?如此一来,公民的财产权、隐私权何以得以保全?生活的安全感从何而来?大而论之,依法治国不就成了一句空话!
计划外超生当然要依法予以处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孔先生自然不能例外,但凡是必须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也不能为执法而执法,顾此失彼,以践踏法律、公民的财产权为执法成本,这是常识,也是法治社会必须要尊崇的准则。这不仅仅应为口口声声“执法程序合法”的相关部门谨记,相关银行也到了挺直腰杆,当大声说“不”的时候了!
文/徐义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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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徐义闯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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