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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未灌酒”到底啥意思

来源:红网 作者:扬清风 编辑:司马清 2015-05-02 00: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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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纳雍县县委宣传部29日通报称,纳雍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死者确因饮酒过量非正常死亡,涉事者县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未对其灌酒,目前当地纪委和公安已展开调查。(4月30日中国新闻网)
  
  针对日前网传的“贵州省纳雍县一名16岁未成年少女被5名执法人员灌酒致死”,纳雍县官方通报可谓“漂浮不定”:刚开始是否认有公职人员参与饮酒,几天后又确认参与饮酒的确实是县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现又确认死者确因饮酒过量非正常死亡,但在通报中特意强调了“未对其灌酒”。官方“执法人员未灌酒”的通报到底啥意思?
  
  “灌酒”者,顾名思义,就是手握酒杯控制住别人,强迫将酒倒入别人的嘴里。“未灌酒”也,就是没有强迫当事人喝酒,没有将酒强行倒入当事人嘴里,是当事人自己喝下去的。既然是自己喝酒过量死亡,那就与别人关系不大,涉事的县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最多担没有劝阻其饮酒之责。
  
  如此看来,官方通报“未对其灌酒”大有深意,其实就是在为涉事的公职人员开脱责任!但我们知道,涉事者虽未“灌酒”,却可以“劝酒”。劝酒也有“文劝”“武劝”之分,可以想象,一个16岁涉世未深的少女,怎经得住这些“久经沙场”“酒精考验”的规划局工作人员轮番轰炸?虽“未灌酒”,但“劝酒”也难辞其咎。
  
  官员如此煞费苦心,除了庇护涉事者外,更主要的用意还在于遮丑。“家丑不可外扬”,是许多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常有的心态,生怕一些违纪违法案例、一些丑恶现象,给政府和自己造成负面影响,因而极力掩盖,甚至帮忙粉饰。贵州纳雍官方就是这种心态。
  
  官方应正视本地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遮丑”实为包庇,实为纵容。尤其在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整治作风之际,党纪国法就是一条红线,也是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凡有触碰者必将受到惩处,这些丑能遮得住吗?
  
  文/扬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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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扬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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