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离婚限号是“家长式”思维在作怪

来源:红网 作者:禤支兰 编辑:刘艳秋 2015-07-11 00:07:27
时刻新闻
—分享—
  日前,陆续有广州市民报料,想在天河区办理离婚,至少要等一个月。想在海珠区办理离婚,也要等上半个月,最快到7月17日才能办理。近期离婚率连年飙升,民政部门悄悄对离婚登记“限号”。(7月10日《京华时报》)
  
  对于此次离婚登记“限号”,该民政局的说法是“人手严重不足”,其中也有着降低离婚率的善意。民政局像家长一样打着“我都是为你好”的旗号进行行政干预,却吃力不讨好,究其原因是管得太宽了,本来把离婚手续办好就行了,却还额外充当了劝和者的角色。
  
  民政部发布的《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全国共依法办理离婚登记363.7万对。数据显示,2003年以来,我国离婚率已连续12年呈递增状态。离婚率不断攀升的社会背景,加上劝和不劝散的传统,民政局想当然的进行离婚限号。广州的离婚限号不是个案,2014年8月,陕西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被爆出办理离婚每日限号10到15个,且限号行为从2012年起就开始。无论是西安民政局还是广州民政局,对于离婚限号的解释都是“为了给夫妻双方多点考虑时间,降低离婚率。”
  
  但是,离婚率高与家庭和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民政局意欲通过简单粗暴的离婚限号拯救走高的离婚率无异于杯水车薪,甚至还会导致“懒政”下衍生出的各种不便利。原本一次能办完的事,排号之后可能需要多次办理,增加了离婚者的负担。在“我为你好”的模式中,只有当“你”也好了才是真的好。
  
  相比以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式婚姻,现在的婚姻讲究双方完全自主自愿,以爱情为基础,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思想观念。既然婚姻的成立以爱情为基础,当一桩婚姻失去了爱情的底色而无法继续结合,离婚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民政局“家长式”的劝和与现代社会的婚姻自由观念不符。
  
  此外,把离婚看做是悲剧是不适当的,离婚为那些无法共同生活而遭受痛苦的夫妻提供了解决的方法。婚姻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离婚限号是用行政之手干预离婚,一不小心就充当了处处为你着想的家长,侵犯离婚自由的同时也违背了相关法规。
  
  婚姻归根结底是两个人的事,爱与不爱合适与不合适冷暖自知,中国家长用了几千年的时间为子女包办婚姻,好不容易有了几十年的婚姻自由,却有民政部门操着家长的心横加干涉,这种主观意识过浓的行政举动,该停止了。
  
  文/禤支兰

来源:红网

作者:禤支兰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5/07/11/3735163.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