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去过郸城,但是郸城城管一定有许多临时工。这些人工资一定不高,干一样的活儿,相比正式工又苦又累,可是获得却很少,这是很气人的事儿,心理素质再高,也平衡不起来。心里不平,就会有情绪,掩饰一时半会儿还行,天天如此,谁也做不到。怎么办?俩字:创收。怎么创收呢?办法有很多,其中,这次预收罚款一千元就是一种。
郸城县城管局办公室的胡主任说,三轮货车在营运过程中有乱占道的情况,还经常丢垃圾,收取的费用主要是垃圾清理费和中转费。城管局城管监察大队王副大队长说,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32条第2款规定,这次预收的费用包含“垃圾费”和“占道罚款费”,预收罚款不违规,每年都这样。
记者赶紧找条例,竟然发现全文没有一处提到“允许预收占道罚款和垃圾费”的内容。当然,周口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科刘科长水平高些,明确答复说“预收罚款是不允许的”。看来这又是一起不折不扣的城管违法。叫人不可思议的是,人家王副大队长说“每年都这样”,都成习惯了,居然年年违法,大家都熟视无睹了,要说奇葩,这才是奇葩呢。
干违法的事儿,自然有违法的证据。一千元罚款预收了,开出了二十张面额为五十元的“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定额票据”,基金项目一栏只填写了“2016年”字样,收款人、收款日期均为空白,加盖了“郸城县城管监察大队垃圾处理费专用章”。该票据是2013年的,估计是印得太多了没用完。记者问郸城县财政局,却吃了闭门羹。
这种违法的事,郸城县城管局长知道吗?放心,他一定知道;主管城管的副县长知道吗?担心,他不一定知道;郸城县长知道吗?放心,他一定不知道。郸城县城管局有纪检书记吗?放心,一定有;他知道预收罚款违法吗?放心,他知道;他会站出来制止并查处吗?放心,他不会,他还想分一杯羹呢。
其实,你走出办公室,来到田野里,看到冬小麦,想起青纱帐,还有挥汗如雨的农民,你会知道我们的一切都是从地里长出来的。没有土地,我们就会失去所有。就拿郸城县来说,上百万郸城人民要创造多少财富呢?这些财富要被拿走多少呢?你要有一辆三轮车,每年要预交一千元的罚款,你冤不冤呢?可是,你不是一个合格的公民,你不知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你居然就认了,于是你被割肉,你想着割掉的肉还会长出来的。
面对城管违法,如果能以公民的名义,勇敢站出来说“不”,让他们受到法律的惩罚,就不用担心再被割肉,也才能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并且推动我们的社会不断前进。
文/朱永杰
来源:红网
作者:朱永杰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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