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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动症儿童不该“联名退之”

来源:红网 作者:刘义杰 编辑:刘艳秋 2016-04-07 00: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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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百草园小学5年级的强强,11岁,被诊断患有多动症。他是班上的“熊孩子”,上课不认真影响其他人,欺负同学。焦虑的43位家长写联名信希望校方“劝退该名学生”,面对众人声讨,孩子父亲表示,“我的底线是不退学,不休学。”(4月6日《成都商报》)
  
  多动症儿童的学称为“注意缺陷多动障碍”,临床表现就是注意力不集中、冲动和动作过度。目前对其发病原因和机制没有权威结论。这样的孩子多数情况下,并不具有攻击性,但调皮捣乱、乱摔东西、欺负同学等也就难以避免。进而影响了学生的课堂学习也是万不得已。
  
  对于这样的多动症儿童,外人不好对当事的家长进行道德上的评判。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其欺负。但当强强的行为受到控制,对同学没有根本上的危害时,怎么对待这个多动症孩子,反映出的是如今的教育理念。小学教育哪一点更重要?成绩还是素质?如果以学习成绩来论的话,班级里有这样的多动症儿童对孩子是不利的,毕竟时间就是分数。但如果以个人的素质来说,与这样的孩子相处,却又是一个机会,孩子们在恰当的引导下,可以学着怜悯他人,学着与不同的人宽容相处等等。
  
  当然,作为个体没资格去批判每个家庭的教育理念。但43名家长联名让多动症儿童退学既然是为自身着想的“私利”,那么就是另一回事了,因为教育权涉及的是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意愿了。我国教育法规定,每个儿童都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对于强强这样的多动症儿童,相关规定也明确了他在普通学校受教育的权利,那么,其就有资格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任何人没有权利“联名退之”,否则就成为了多数人的暴力。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统计,我国学龄儿童多动症患病率3%~5%,这意味着中国有近2000万多动症患儿,由于对儿童多动症的社会认知度低、专职医师的匮乏和治疗不规范,我国儿童多动症患儿的就诊率不足1%。多动症儿童群体庞大,这就要求政府和教育部门有所行动。不应该让多动症儿童的权益受到伤害。更不该将其中的矛盾交给单个的学校来承担。
  
  在欧美一些国家,多动症儿童从学前教育开始变受到关注,小学、中学等都有着专门的教师来辅导和纠正,很多的学校也有专门的资源来接收这样的儿童。而我国学校,除了个别学校的自身有所行动外,教育部门都没有专门的规定来完善与保障多动症儿童的受教育权。
  
  近几年,家长联名劝退多动症儿童的事情时常发生,教育部门不应该对此熟视无睹,应该尽快提供相关的制度保障,培养专门的教师,在普通学校搭建专门的教育资源来保障多动症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不要让苦难的家庭再承受社会的压力,给予苦难的孩子更多救赎的机会。
  
  文/刘义杰

来源:红网

作者:刘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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