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护鸟志愿者称在天津、唐山两地巡查共发现两大片非法捕鸟区域,累计拆除鸟网两万余米,解救活鸟近3000只,挂网死鸟5000余只。近日,国家林业局向天津市林业局、河北省林业厅紧急下发督导函,并派出督导组前往上述地区对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活动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行现场督导。(10月10日澎湃新闻网)
在候鸟迁徙路上,往往“杀机四伏”,尤其在一些适合候鸟栖息的节点地带,有路必有“网”,已成为这些小生灵名副其实的“鬼门关”。仅在国庆期间,天津、唐山两地志愿者即拆网2万余米,解救活鸟近3000只,清理挂网死鸟5000余只。由此可见,近年来愈加猖獗、且规模年甚一年的挂网捕鸟,无疑到了相关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时候了。
虽说挂网捕鸟早已有之,但往年尚不具规模,单凭志愿者之力,还能勉强应对。但今年则不同,一是拆不完的网,数量之多令人咋舌;二是边拆边挂,实在是疲于应对。也就是说,与往年相比,“捕鸟人”的队伍愈发壮大,并开始与志愿者打起了“游击战”。而这种现状的背后,则是从网捕、贩运、收购到销售的利益链条初具规模。
有需求就有市场,可谓一语中的。人们生活水平上去了,一些人开始追求所谓“口福”,“只有想不到的,没有不敢吃的”,堪称其真实写照。在这种近乎畸形的饮食文化语境下,天然趋利的不法商人自然“心有灵犀一点通”。而这些南来北往的候鸟们,则成了其“盘中餐”菜单的首选。
按说,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护驾”,包括众多珍稀物种在内的野生鸟类,原本不该遭此毒手。譬如,野生动物保护法明令禁止违法猎捕(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再看看惨死在鸟网下的候鸟中,不乏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红喉歌鸲,更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东方角鸮。
而对于违法猎捕者的处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当“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明确界定了林业部门为陆生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则负责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进行监管。可见,在这个问题上,完全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关键是没有落到实处。
其实,在很多地方,利剑已经出鞘:早在2001年9月,犯罪嫌疑人杨某在延庆康庄镇大营村村北荒草滩粘了100多只鸟,成为北京因粘鸟而被刑拘的第一人;2013年,61岁的牛某在八大处虎头山架粘网捕了3只黄雀和2只灰喜鹊,最终被判处缓刑。此外,河南一大学生因“掏鸟”获刑10年半的案例,就尤为公众熟知了。
笔者就不解了,既有法律条文护航,又有前述判例示范,又何以会让“捕鸟人”如此有恃无恐、得寸进寸?显然,正是监管无力加上执法不严,才致挂网捕鸟成了“打不死的小强”。而在保护候鸟的行列中,看不见主管及监管部门的身影,而只有志愿者形单影只,岂不是咄咄怪事?
诚然,查处行踪诡异的“捕鸟人”,确有相当难处。正如一位森林民警所说,这些非法捕鸟者通常会凌晨四五点钟支好网,不到一个小时就能满载而归,很难人赃俱获。但笔者想说的是,既然掌握了“捕鸟人”的上述作案规律,何不伺机而动呢?总不至于志愿者能做到的事,堂堂执法者竟知难而退吧?
其实,只需从制网售网的源头查起,顺藤摸瓜,则无论是鸟网的制作人、售卖人、捕鸟人、贩运人乃至终端销售人,都将一一浮出水面。那时,何愁斩不断这条捕鸟产业链?张开“法网”,清除“鸟网”,是时候亮剑了。
文/徐甫祥
来源:红网
作者:徐甫祥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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