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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雾霾攻坚战,谁也不能置身事外

来源:红网 作者:磊磊 编辑:林旻煜 2017-01-09 00: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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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7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对空气污染物的健康风险监测研究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卫生部门将加强健康防护产品的标准制定,推动相关产品标识规范使用,指导公众市场消费。 (1月8日新华网)

  今年入冬以来,雾霾天气持续来临,多个城市已达严重污染。包括京津冀、山西、陕西、河南等11个省市在内的地区都遭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雾霾”引发的“抗霾神器”“霾中考试”“霾天停课”等热门话题几度引发社会舆论,其间饱含着公众对当地有关部门履职失责的强烈不满。“空气无特供”,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苍穹,呼吸着同样的空气,面对这场持久的雾霾攻坚战,人人都是“联防联治”这个战斗群体中的成员。

  国家和政府对雾霾天气的高度重视并非始于今年。早在2013年9月,国务院就已公开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1月,国家更是首次将雾霾天气纳入2013年自然灾情进行通报。同年次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时指出,应对雾霾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首要任务是控制PM2.5,同时还提出系列重大举措。治理成效确实在数据变化上确实有所体现,但由于雾霾灾害是大气长期污染造成的结果,短时期内在这个问题上仍无法给出公众所期许的答案。

  冬霾被称“冬季杀手”,在相对严重的地方,不但是广大行车司机的视程障碍物,容易造成道路安全事故导致惨剧,也会对人体健康带来疾病风险,尤其对儿童、老人和患有基础性疾病的重点人群危害更大。这些隐患一旦成为现实,伤痛往往是难以承受的。庆幸的是,从近期雾霾天气监测情况看,监测地区医疗机构就诊人数未发生较大变化。但这并不意味着,雾霾治理不必“急于为之”。相反,2017年正是“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的收官之年,我们对雾霾空气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迫在眉睫,

  从京津冀乃至全国来看,冬天空气污染的治理难度较大。一方面就是供暖相对增加了污染物排放,而能源结构仍是以煤为主的化石燃料。若想加快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就必须对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行调整,甚至于找到或研发相对节能环保的替代品。另一方面则是对于这块难啃的“硬骨头”,攻坚力度还不够大。虽然各地政府三令五申地禁止秸秆焚烧,禁止垃圾焚烧,禁止企业“散乱污”,但政策文件的约束并没有彻底杜绝此类现象发生。缺乏执行效力、没有一致共识。雾霾治理的最终效果自然会大打折扣。

  近些年来,各级政府都在着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直面雾霾问题,显然不能只是依赖国家和政府的力量,大家呼吸着同样的空气,谁也不能置身事外。而从舆论场近期的反响看,官与民之间、不同地区的群体之间,还缺乏应有共识。这就要求,政府还需在宣传和协调上发挥作用,吸纳民意,推进共识,在雾霾治理问题上增强社会认同感。须知,缺少良性互动的盲目举措,换来的可能只是政府的无奈和百姓的埋怨,这将比雾霾本身更加可怕。

  打赢一场战役,除开深思熟虑的谋略,更重要的就是上下一盘棋,合力而为。联防联治是雾霾治理的核心兵法,对于执行中的“肠梗阻”,我们要本着责任意识和共担意识积极疏通。不但要加强自我防护,也要对其他空气污染违法行为予以举报或制止。同时,加强干预措施的可行性和科学性,比如,借鉴河长制模式,把各市设置成若干“网格”,百姓的举报直接转到“网格长”。唯有你我参与、防治共举,雾霾攻坚战过后才会迎来蓝色的天空和新鲜的空气。

  文/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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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磊磊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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