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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学生交往岂能用校规“一禁了之”

来源:红网 作者:陆仁忠 编辑:林旻煜 2017-03-18 00: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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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网传广东一中学发布“史上最严”男女交往校规——男女生共同进出食堂,给异性拎包拿外套,在校道、运动场、男女生宿舍周围等地点附近逗留等8种行为皆被“禁止”。该校规在网络上引发热议。(3月17日《南方日报》)

  校规,指的是学校制定的师生必须遵守的规则,是学校管理师生的重要制度和手段。按正常道理讲,校规应该是对不良行为习惯的约束,对良好校风学风的倡导,落脚应该放在更好地促进师生和谐共处、提升学习成效上。然而,广东这所中学的“史上最严”校规来得很干脆,直接“一刀切”。与其这样,不如直接分成男女校,不是更方便?

  同学情谊本应是最纯洁、最值得铭记的一段记忆,多年以后,即便忘记了大家的名字,忘记了长相,但是只要提到曾经学校发生的趣事,依旧可以让大家开怀大笑,痛饮三杯,这就是学校同窗的情谊,它不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只会如美酒般越存越香。然而,学校禁止了男女学生的正常交往,可以说是硬生生地斩断了同窗之情的重要方面。校方给出的解释是,学校有个别男女生交往存在过密的现象,还有多起男女生不正常交往的违纪问题,还有男女生交往管理难的问题。直白了说,无非就是怕学生早恋,学校又管不好,于是,直接祭起“校规”大旗,把一切可能引发早恋苗头的男女生交往行为全部“禁止、禁止、再禁止”。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学校教育的“懒政”。俗话说,“十年育树、百年育人”,不好管不代表不能管,也不代表管不好,关键在于学校怎么去引导。校规“一禁了之”,明显就是学校推卸“教书育人”责任的表现,不想在男女学生交往的教育上下功夫。从社会交往来讲,男女学生交往本就是社会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校规的“禁”,直接破坏了应有的社会交往运行秩序;从学生个体上讲,男女学生交往属于个人权利,校规的“禁”,直接侵犯了学生的个人权益。再者,对现在的学生而言,逆反心理很重,一味禁止,说不定会适得其反。

  反观过去,当初学校最严的校规就是明令禁止学生早恋,却鼓励男女同学互相辅导、互相帮助,男女同桌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大家经常一起嬉笑打闹,却鲜有早恋的问题发生。最大的原因就是学校既有刚性的纪律约束,也有“温柔”的疏导模式,学校一直给大家树立学习的目标,比如以后考什么学校、从事什么职业等等,用近乎“洗脑式”的教育,给予大家精神上的鞭策和鼓励,让大家都很有自知之明地回避“早恋”的问题,甚至很自觉地在课桌上画上“三八线”,现在想想,这不就是“堵不如疏”最好的注脚么?

  此外,学校里,男女学生互帮互助,既可以让大家在相互交往中理解友情的重要性,进一步促进校园和谐,也有助于激发男生对女生的尊重。再说了,男女生交往又不是洪水猛兽,它只是青春期对异性的懵懂情愫,是发自于内心的正常情怀,“异性相吸”本就是人之常情,哪个少年不多情,又有哪个少女不怀春?只要老师正常引导,和家长一起加强关注,用正确的观念去教育,有时候这种情愫甚至会产生意想不到的能量。《论语》里面都在倡导男女之情要“发乎情、止乎礼”,何况男女学生之间还不算男女之情,最多也就是男女学生对爱情的一种憧憬和向往,又何须大动干戈,用校规“一禁了之”。

  好在这个校规还没有正式实施就被叫”,校方也承认规定草案中有一些字句还值得推敲,后续学校将会多征求意见加以修订和完善。我们也希望以后这样简单粗暴“一禁了之”的校规不要再出现。

  文/陆仁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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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仁忠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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