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让失信“黑名单”成为消费维权的利器

来源:红网 作者:丁恒情 编辑:王俞 2018-03-03 00:04:13
时刻新闻
—分享—

  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发布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报告。报告显示,去年北京市在商品、合同、广告、商标等多个领域,用技术监管、信用监管等多种手段,强化行政监管力度。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日均查询量达160万次,10万余人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信用约束作用逐步显现。(3月2日《北京青年报》)

  从报告披露的数据来看:65家次企业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123名法定代表人列为限制出境对象,945家失联经纪机构纳入经营异常名录,10万余人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这样的数字的确让人很震撼,而且对于“老赖”们来说,无疑也是个具有震慑力的数字。同时,从另外一个层面也说明,信用约束作用正在逐步显现,消费维权也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值得赞许。

  毋庸置疑,“黑名单”制度作为一种常用的监管手段,其警示与惩戒作用不容否认。但令人遗憾的是,与公众的期待相比,这一制度目前力度远远不够。有的虽然按规定程序公布了“黑名单”,却躺在政务网站的犄角旮旯里“睡大觉”,公众很难知晓,无法起到应有的倒逼作用;有的在曝光违法违规企业时,频繁使用“某品牌”“某企业”等字眼,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无良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有的甚至沦为了形式,失去了“黑名单”制度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鉴于此,为了更好地发挥失信“黑名单”的作用,让其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利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其一,需要广而告之,通过更为广泛的渠道和更为丰富的手段,尽量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份“黑名单”;其二,需要“全裸”公开,在曝光违法违规企业时,频繁使用“某品牌”“某企业”等字眼,实际上是对无良企业的袒护纵容,只有“全裸式”公开,才能抓住无良企业的“七寸”,让无良商家无处遁形;其三,需要打破壁垒,加强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沟通协调,消除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当然,要想真正让失信“黑名单”产生震慑和约束作用,更关键的是还得重拳出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依法打击、惩治追责。除此之外,还要实行严格动态化管理,如果企业更换信息,“黑名单”上的信息也要及时更新,谨防不良企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继续玩“新瓶装旧酒”的把戏。唯有如此,才能让失信“黑名单”真正成为消费维权的利器。

  文/丁恒情

来源:红网

作者:丁恒情

编辑:王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8/03/03/4566400.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