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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短信乱象”需要多一些较真精神

来源:红网 作者:林芳 编辑:王俞 2018-05-25 10: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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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长沙网友贺先生向红网《消费维权》栏目发帖,反映他被中国移动诱导性消费,“中国移动发送的两条短信链接,点进去就被扣费了。”事后贺先生向中国移动索赔苹果X手机遭拒,目前,中国移动只返还了贺先生双倍扣款56元。(5月22日红网时刻)

  不用解读太多,这则“短信事件”明显是一则“坑害消费者”案例。在当前的移动互联网时代,这样的案例实在是眼花缭乱,天天短信“嘘寒问暖 ”,实在暗坑潜藏。

  这些花样百出的深藏着“坑”的营销手段,之所以大行其道,最主要的原因或许是:移动短信尤其是各类营销信息,令人分不清真假,再加上消费者自我权益保护意识弱。我想,除了相关部门的执法管理,以及移动公司等相关公司的自我整治外,要遏止“短信乱象”,还得多一些“贺先生”,多一些爱较真的消费者。

  当然,较真不仅要充分的证据,更需要一些技巧与方法的,甚至需要一些法律常识。不妨以贺先生遇到的这则案例来说说。首先,要有较真的意识,不因事小而怕麻烦。或许有些人不在乎这些“小钱”,也不愿浪费宝贵时间反映投诉,可以理解,然而这样的想法一多,短信乱象就更加泛滥了。所以向贺先生们学习,多些较真,这也是用户本不该忽视的,否则消费者势必丧失更多的权利。

  其次,针对移动平台上的“短信乱象”,要大胆运用相关法律回击。消费者有权向服务提供商要求赔偿。而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写到“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法律不是一种形式,他是保护我们每个公民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后盾,它更是一种文明约束,我们每个公民应该加入推动社会文明这股洪流中,行使好对权益保障舆论监督员的职责。如在本案例中,移动公司短信内容显示“送流量、抢iPhone豪礼,100%有奖”,短信属于营销性质类型,非常具有诱惑性质的“100%”字眼,似乎就涉嫌违反了广告法,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再者,看清“短信乱象”的根源,要持续不断地敢于较真。这则案例中,移动公司草草“回应”,尽管退回了贺先生被扣的钱。但接下来,又连续发送类似诱惑性短信到贺先生手机上。移动公司如此敷衍,或许正是抓住了消费者怕麻烦的心态,碰上较真的客户追究起来无非就是退点钱嘛。要我说,中国人普遍太大方,都不在乎几个小钱,移动这种行为也是在钻大众“豪爽”的空子。谁会去为了这点小钱去做费时、费力、费神的赔本买卖。像贺先生这样机警一点的,打个10086查一下话费明细,移动自知无理便退钱了事,随后行事作风一以贯之。

  这多少有些令人啼笑皆非。哪怕再智能,移动平台背后仍是人在操作,唯有持续不断地敢于较真,站出来维护消费者权益,监督某些行业走向规范,才能填满一个个防不胜防的“暗坑”。

  文/林芳

来源:红网

作者:林芳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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