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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不能证明身份?官僚病当狠治

来源:红网 作者:史俊逸 编辑:田德政 2018-11-24 2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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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岁的杜老先生拿着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去更改《购电卡》中被录错的本人姓名别字,被告知要到社区开证明,证明“自己是自己”。(11月22日《华商报》)

  毫无疑问,这是“奇葩证明”的又一次反复。在中央三令五申简政放权、地方大力清理各种“奇葩证明”的当下,发生此类问题着实令人遗憾。但也应看到,任何问题有禁不绝必有其滋养土壤,否则群众手持法定认可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竟然依旧无法证明“自己是自己”,反倒是村级自治组织的一纸证明让个别单位和部门更加“信赖”,这本身就十分荒谬和可笑。

  出现问题不可怕,漠视问题发生、拒不改正才最可怕。近年来媒体已经曝光过很多次类似问题,每一次曝光都引发网络一片声讨,可“风头”一过,不该有的问题又开始“涛声依旧”。认真反思问题根源,却难逃“官僚”二字的影响。

  大家不妨回顾以往一些例子,哪一次相关人员不是拿着“这是我们的规定”来堵塞公众质疑的声音,哪怕国家和地方有明确禁止规定,他们或许还会理直气壮地说“没办法,我们这里就这样。”把“土规矩”高置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法令之上,只认自己的“理”,不顾规范的“法”,更罔顾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提升,这不就是官僚主义在基层的真实写照么?

  再往深处看,“土规矩”的产生脱离不了单位领导的首肯,工作人员之所以坚持“原则”,逃不过对“上”负责的根子。这个“上”不是人民、不是法治,而是单纯的垂直领导。说直白点,就是“县官不如现管”所描述的一样,谁管得了自己就听谁的、谁说话管用就听谁的,至于什么法、什么规,都不如领导一句命令管用。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上下级关系,如果脱离了法治为根基,毫无原则地维护领导权威,本身就已偏离社会公平正义,也是“官僚主义”的一种现实体现。

  如果以树形容我们的社会,法治无疑是树干,其他的地方法规、村庄公约、社会公德等,都是基于法治这条“主干”衍生的枝条。凡是出现不符合社会现实发展需求的规定,则如同一些枯枝败叶,应尽早清除。放在当下社会大语境下,“奇葩证明”无疑是枯败的枝叶,尽快清理是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应有之义。

  要从根子上清理“奇葩证明”,狠刹“官僚病”当放在首位。各级党员干部都应主动出击,不仅要把文件下发到位、宣传到位,更要安排人员进行暗访督查,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种“奇葩证明”,管好本级的同时守住下属单位底线,让法治真正成为各项工作的标尺和戒尺,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文/史俊逸

来源:红网

作者:史俊逸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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