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学校”是个什么东西?被“送”去“法制学校”“学习”算是什么回事?
按照镇雄官方的说法,“法制学校”是一所为违法人员设立的学校,“收教对象包括无理缠访人员”,可以为不懂法律的人普及法律法规,把违法村民送到“学校”是合法的。该县宣传部还说,这样的“学校”很多地方都有。另据镇雄县外宣办称,该县的“法制学校”是基于依法治县和法律普及宣传的需要筹建的,主要针对轻微违法人员提供法制学习和开展法制教育,是经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县委县政府发文筹办的,只是开展普法教育,不是惩罚,也不限制学员人身自由。
按照“被学习”村民们的说法,他们在被“送”法制学校“学习”的过程中,还被殴打和戴手铐,村民“在校学习”期间不准家属探望。
种种迹象表明,镇雄县的“法制学校”其实是一个限制人身自由的地方,其功能跟看守所、拘留所和监狱差不多(监狱还允许家属探望,而“法制学校”比监狱更严厉);公安机关在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做出限制人身自由决定时,还给其家属送达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其若不服还可申请复议,而被“送”该校“学习”的村民连这样的权利也被剥夺了。
无论云南镇雄怎么辩解,也难以辨清其“法制学校”违法的事实。首先,村民参加普法教育、法制教育当属自愿,而镇雄县法制学校的所谓法制教育、普法教育带有强制性和惩罚性;连家属探望也不允许,显然限制了“学员”的人身自由。其次,针对轻微违法人员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法制教育”,显然缺乏相应法律依据。目前,中国没有哪部法律规定,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必须被强制扭送法制学校学习;再说,国家也没有设置“法制学校”这样的机构。三,打着法制教育、普法教育的幌子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这跟拘留所、看守所有什么区别?拘留所、看守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尚有法律依据,在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关起来时,还告知家属其违反了什么法律的哪条哪款,将被关押多长时间,家属有什么权利义务等等。而法制学校既缺乏法律支撑,也未尽到相应的告知义务,剥夺了“被学习”公民的司法救济权利。如此“学校”,跟那些地地道道的黑监狱有何区别?
一所自身并不合法、名不正言不顺的所谓“法制学校”,能给其“学员”灌输怎样的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呢?一所自身都违法的所谓“学校”,又如何教育别人遵纪守法呢?这样的“学校”成天打着教育的幌子,这难道不是天大的讽刺!
前不久,在我国的劳教制度纷纷遭到质疑之际,云南省快速做出反应,在全国率先废除劳教制度。没想到,在司法改革较为“前沿”的云南,居然还有镇雄这样的地方还存在着诸如“法制学校”这样的怪胎。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制学校”要比劳教制度更要荒唐得多!某些天高皇帝远的地方的政府大员们,为了找到一个理由或借口来收拾那些“不听话”的“刁民”,一拍脑袋,便想出“法制学校”这个歪主意,打着“学习”的幌子,把那些“不听话”的“刁民”抓来关个十天半月,杀一杀他们的威风,措一措他们的锐气,让他们从此服服帖帖。殊不知,这一作派,更加暴露了某些人的无知,甚至是无法无天。
在劳教制度都被率先废除了的云南,不知“法制学校”这样的怪胎该不该废除?也不知何时能够废除?
文/郭春柏
来源:红网
作者:郭春柏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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