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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保护孩子,让孩子学会说不

来源:红网 作者:寇宇龙 编辑:易木 2013-05-31 0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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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5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5月27日,20天内至少有8起校园内猥亵性侵幼女案被曝光,而这仅是被公开报道的案件。实际中,又有多少孩子被伤害,人们不得而知……(5月30日《燕赵都市报》)
  
  听闻这些案件,公众无不感到心中刺痛,更不用说受侵害的幼女及其家庭所受到的巨大伤害。抚慰这创伤,让孩子们免于侵害,需要我们在反思后理性的行动。而维护校园安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在儿童节来临之际已是社会各界的一致呼吁。
  
  剖析近期频发的幼女案中,其中有一些共性:不少都是教师、校长成为了实施侵害者,更有甚者,如海南万宁“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其他公职人员也牵涉其中。教师、校长本是孩子们最信任的人,但是他们中有些人却变成了恶魔,并且还是高度伪装的恶魔。一旦发生侵害案后,好多孩子在威逼利诱下,不敢出声,以至于这些禽兽得以隐藏,甚至反复作案。
  
  如何揪出这些披着羊皮的狼?需要社会各方面从法律到监督意识的进步,大人们应为保护孩子尽到更多的责任。也要告诉孩子,对教师除教书育人以外的行为说不。
  
  让法律进步,对性侵幼女者进行重判,放眼世界,这也是法律界的共识。近日,最高法院公布了侵犯未成年人权益三起典型案例,其中鲍某某利用教师身份强奸、猥亵儿童案,鲍某某被依法执行死刑(5月30日《南方都市报》)。在性侵幼女案频发的背景下,最高法对此案死刑判决的核准对其他相似案件的判罚有着标尺意义,这些案件依法从重判罚,才能对那些试图做出禽兽行经的人起到震慑作用。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时表示,“未成年人要善于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权益”(5月30日人民网)。其初衷是强调未成年人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但大人们使用法律武器维权时都有许多羁绊,又如何保证孩子们从容地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所以,有网友表示,不如强调“法律要善于保护未成年人”,一个主语的替换,却体现出了法律主动出击保护未成年人的态度。何为主动出击?即是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应更加完善,如“强奸幼女罪”这样的罪名存在较大争议,使得一些性侵幼女的案件被轻判,那么在性侵幼女案频发的情况下,法律就更应该保持从严的态度。
  
  此外,民众的监督也是戳穿狼皮的重要手段。不论是家长还是学生,都应学会对教师的无理要求说不。对教师信任是一方面,但却并非要百依百顺,教师对学生提出无理要求,如去娱乐场所等,家长和学生都应果断说不,这当是一种权利。尤其是让要孩子们学会并敢于说不,让他们从小就培养出可以说不的公民意识。
  
  在类似的多起事件中,也不难看出,在学校行政化的推动下,一些校长凭借着手中的权力异化成了魔鬼模样。所以,也有必要反思学校的管理现状,重塑校园平等、平和、自主的求学氛围。唯有呵护权利、拒绝权力乱来的校园才能培养出敢于保护权益、伸张正义的学生。
  
  文/寇宇龙

来源:红网

作者:寇宇龙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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