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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空饷”背后的猫腻

来源:红网 作者:黄娅 编辑:易木 2013-06-15 00:05:0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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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蓟县穿芳峪镇一教师反映称,该镇成人教育学校教师赵某某常年不上班,私下去县城干“黑律师”。“这个现象至少已持续5年,教师们曾多次向县教育局反映,却无人问津,赵某某每个月五六千元的工资、奖金照发。不上班,却能‘吃空饷’,其他的教师积极性怎么调动?纳税人的钱,就这么被慷慨地赠予?”(6月13日《天津日报》)
  
  一名普通的教师,“身兼二职”,“吃空饷”如果是一两个月,不被发现可能还是情有可原的,但是时间能够达到整整5年,就显得很不可思议。屡次反映情况都被闲置,究竟是当事人“身正不怕影子斜”,还是过于“神通广大”,其中的问题值得深究。
  
  一边当着“黑律师”,一边吃着教师的“空饷”,既违反了律师行业的规定,也给人民教师的称号蒙羞。教师多次到上级教育部门举报情况,均石沉大海。其中问题显而易见,想必,蓟县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员不是不能发现真相,而是选择在真相面前“装聋作哑”。查清事实,惩治违规者,本是教育部门的职责,而蓟县教育部门不仅没有履行自身责任,反而对“吃空饷”现象的持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两头“悬空”的状态,不是蓟县有关部门的无心失职,而是有心为之。
  
  赵某某每年拿走的“工资”达到六七万元,五年下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然而待到“东窗事发”之时,迫于无奈,当事人想凭借辞职了事,而蓟县教育局仅以责令到岗,履行职责为警示,其处理结果未免太“轻描淡写”,怎么看都有点“耍流氓”的感觉。这样的方式不仅没有实质性的意义,更起不到真正的惩治作用,显得相关部门不够诚意。试问,如果对待每一个“吃空饷”的人员都是采取这样的处理方式,如何服众,又如何能够警示后来者?
  
  此外,“吃空饷”事件中,还有一个特别的“亮点”值得推敲。在赵某某“吃空饷”被披露之后,蓟县教育局别的工作没有多做,而是特意强调,此种情况在蓟县仅此一例,这多少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相信,如果蓟县不再有这样的情况自然是经得起社会和上级部门的考验,而并不需要自圆其说。说到底,追缴“空饷”,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才是最好的证明自身清白的方式。
  
  文/黄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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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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