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对来自广州的17岁的小情侣,背着家人同居并诞下女婴。对于这个女婴,这对年轻的父母说:“没打算自己养。我们查过了,有收养网,(婴儿)能卖7万块。”尚未成年的这对父母,说出这种淡漠的话实在让人不寒而栗。将婴儿交给别人收养,并从中收取补偿费,这与明码标价“卖”孩子有什么区别!再者,一旦涉及到金钱交易就很容易涉嫌犯罪,网上自发的收养婴儿的方式又是否合法?
在网上搜索关键词“收养网”,可以发现很多与网上收养婴儿有关的信息。像这样将孩子明码标价的“收养网”不仅大量存在,还非常活跃。究其原因,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的性意识的解放,不少像广州那对情侣一样的未成年人因同居而导致未婚生子,因为没有能力抚养新生儿或是一些其他原因,只能将孩子“送走”,而网上的这些收养网站则为此类问题提供了一个解决办法。当然,不排除其中有一部分人会借收养孩子的名义索要金钱,而送养中一旦收费,便很容易涉嫌拐卖罪。因此,对网络收养婴儿的行为进行监管刻不容缓。如果这种网上涉及金钱交易收养送养的行为缺乏监管,这里很可能滋生犯罪,使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和不负责任的父母有机可趁。
另一方面,从正规渠道领养孩子的困难性也无形中助长了网络收养的发展。因为自身生理条件或者是其他原因,民间收养儿童的需求很大,而通过民政部门福利院收养到的健康孩子的几率很小。尽管这种几率十分微小,排队等待的人数仍然居高不下,从正规渠道领养孩子,这注定是一场漫长的等待。为解决这种困难,可以拓宽收养渠道,而网络则是一条不错的渠道。然而,现在的网络收养儿童的行为显然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只有相关的部门对其负责并进行监管,才能保证这种线上收养行为的合法性。对网络收养婴儿的监管不能只靠嘴皮子的功夫,应该遵循现有的有关儿童收养的法律,并针对其空白点进行完善,让一切居心叵测的钻法律空子的行为都不能得逞。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父母爱情的结晶。为人父母者,在非极端情况下不应该主动放弃自己的孩子。为了孩子有一个更好的明天,参与送养、收养的父母都应该自觉接受监管,还收养一片净土。
文/肖晴文
来源:红网
作者:肖晴文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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