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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亲情 会不会很无趣?

来源:红网 作者:张卫斌 编辑:叶鹏 2013-07-02 0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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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7月1日中国新闻网)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子女尽赡养老人义务,本是天经地义。乌鸦尚知道反哺,更何况我们人类?然而,现实生活中,还是经常上演着各种子女不孝的闹剧甚至悲剧。以至于需要法律作出明文规定。然而,法律终究不是万能的。不经常看望老人属于违法,或许让亲情变得无趣。
  
  上世纪末,1999年我国进入老龄社会。据测算,到2020年我国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随着“银色浪潮”的来袭,人口老年化已经非常现实地摆在全社会面前。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根本改善,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为老同志办实事、办好事,养老保障制度已经初步建立。老有所养,老有所医,逐步成为现实。我们也必须看到,在有些地方,尊老敬老活动还流于形式,热衷于搞“应景式”的走过场。重阳节的时候尊老活动热热闹闹,而平时则有些冷冷清清,反差很大。尊老敬老并没有成为全社会成员的自觉行为。在一些小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安置房小区,老人住车库的现象相当普遍,卫生条件差,通风采光条件都令人堪忧。至于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也相对单调,老人缺少天伦之乐,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来自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14608人进行的调查数据显示,87.6%的人希望父母住进养老地产。其中,90后占12.9%,80后占51.8%,70后占24.9%。养老地产是是以老龄群体为服务对象的房地产项目。对于养老地产项目,我是外行,没有发言权,不去评说。不过,按照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和习惯做法,居家养老似乎更人性化,更符合中国人长期以来的伦理观念。一家老小欢聚一堂,特别是老人们含饴弄孙,对他们的身心健康无疑大有裨益。87.6%的子女希望父母住进养老地产,多少折射出老人是“累赘”的心态。这种状况令人担忧。
  
  百善孝为先。老人的境况如何,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现在国运兴盛,老人理应享受幸福的晚年。要使尊老敬老爱老蔚然成风,固然需要法律制度提供坚强的保障。但是,法律显然不是万能的,至高无上的亲情是法律无法保障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那么,什么才算经常看望?一天三次,还是一个月三次?法律显然无法厘清。
  
  尊老爱老只有成为全社会的一种风尚,成为子女们发自内心的愿望并付诸自觉行动,老年人才能得到更体贴关心和更周到的服务,才能正真过上幸福的晚年,安享天伦之乐才会变为现实。
  
  文/张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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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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