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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级报告需要制度土壤的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武子龙 编辑:叶鹏 2013-07-11 0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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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最高检副检察长朱孝清在检察日报撰文表示,发现领导的决定可能产生冤假错案的,要向上级甚至越级报告,以防悲剧的酿成。这是近期最高法有关负责人多次就冤假错案表态后,最高检有关负责人首次表态。(7月9日《新京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突出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
  
  最近,最高法有关负责人多次就冤假错案表态,7月8日,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也就此发出了声音,这说明了啥?说明最高司法机关对于防范冤假错案的重视与决心。发现领导的决定可能产生冤假错案的,要向上级甚至越级报告,以防悲剧的酿成,这无疑是中国司法好声音,但是再好的花朵也需要肥沃的土壤,越级报告可以,但是制度保障的土壤在哪里?
  
  毋庸置疑,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就是“一级向一级报告”,如果越级报告了,那就违犯了规则,不仅让领导反感,甚至还可能受到处罚,这种管理体制无形中压抑着越级报告“以防悲剧酿成”的正义。事实上,越级报告不是报不报告的事情,而是检察官敢不敢的问题。在这里有必要提一下日前备受关注的河南信阳“王伍案”,该案不是发现问题后进行侦办,而是先定性,先抓人,然后找证据。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刘德法律师称,侦查机关在办理“王伍案”时先入为主,有罪推定。虽然办案程序严重违法,但是又有谁敢越级报告呢?再者说,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检察官对于案件不服领导的决定,向上级“告状”,这就等于直接给领导抹黑,对领导“不满”,越级一报告,后果很严重,谁会自找麻烦给自己穿“小鞋”拿仕途开玩笑呢?
  
  现在,最高检的领导明确必要的越级报告,无疑给社会带来了一阵清新的风,最起码为那些坚持公正执法的检察官撑起一把保护伞,让他们敢于为维护公平正义而做官场的“吃蟹者”,这不失为一个防范冤假错案的好办法。
  
  记的最高检副检察长朱孝清说过,100个疑案中,即使只有5%是冤的,如果都作为犯罪处理,就会使5个人蒙冤,这就没有守住防止冤案假案的底线。为此,要想坚持疑罪从无,守住防止冤案假案这个底线,让检察官敢于“越级报告”。笔者认为,相关制度保障那就必须跟进,比如越级报告后无条件启动调查程序,再比如要严惩打击报复行为,确保“越级报告”检察官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等等,毕竟只有培育了制度保障的土壤,那才能让“越级报告”这棵小苗茁壮成长,才能在防范冤假错案上给力。
  
  文/武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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