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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老年人权益,可否从实际需求出发?

来源:红网 作者:张钰婷 编辑:叶鹏 2013-07-14 0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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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其中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据《长江日报》报道,近日,记者就“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属于违法”这一看法街头采访时,碰到一名愤怒的大爷,老大爷气呼呼地说:“现在这法律净扯淡?不回家看我们违什么法?30岁了还不结婚才违法!该判刑!”(7月11日《解放日报》)
  
  大爷的言论当即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对于老大爷的神回复有网友表示惊呆了,有网友感叹自己离判刑不远了;有网友认为此罪当判“无妻徒刑”;也有网友表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还是很有市场的。笔者认为,在已经将保护老年人权益“入法”的背景下,是否有人听取过老人们内心的真实想法?
  
  把“常回家看看”这样属于道德义务的条款入法,这对人口老龄化日益突出的中国来说无疑有着十分积极意义。天下的父母都希望儿女们能够常回家看看,但天下的儿女们却未必都能尽心尽孝。“常回家看看”入法,使道德评判上升为法律条文,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但以上都是“非老年人”假设站在老年人立场考虑的结果,我们是否真的契合了老人们的真心想法?
  
  在记者的采访中,老大爷气愤地说“现在这法律净扯淡?不回家看我们违什么法?30岁了还不结婚才违法!该判刑!”这大概说出了不少老人的心声。现如今“剩男剩女”当道,不婚族、晚婚族已成为一种十分普遍的社会现象,归结起来无非是以下几个原因:工作压力大,无暇考虑个人问题;过于挑剔,错过了择偶的最佳时间;父母和自己意见不合,导致择偶难。
  
  剩男剩女群体的出现不仅使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最重要的问题是导致父母承受很大的心理压力。中国是一个“关系型”社会,老人们在面对亲友同事对儿女婚姻大事的关切“问候”时,心情自然十分煎熬。这导致出现很多父母代儿女相亲的无奈之举。如前段时间热播的电视剧《新恋爱时代》中女主角邓小可的妈妈一样,时刻关心女儿的婚姻大事,对电视上的相亲节目更是趋之若鹜,试图从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
  
  换个角度来看,笔者认为“30岁不结婚才违法”也并非戏言。在中国古代,对于适龄男女婚嫁问题,就制定了相关法令: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仍未出嫁即为犯法,家里人都是要跟着坐牢,这也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而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是有女儿15岁至30岁还没有嫁人,就要罚款600钱。唐朝对于男子20岁以上,女子15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
  
  老大爷的一句神回复揭示了老年人内心最迫切的诉求:如果是在踏踏实实过日子,不常回家根本不违法。子女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美满,这恐怕才是当下老年人最盼望看到的。因此,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过程中,不能只靠一纸公文解决表层化的问题。市场化的今天,法律的制定也应迎合实际需求,这样的法律才更有人情味,更暖人心。
  
  文/张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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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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