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歹徒,常人可能反应迟钝,甚至懦弱胆怯,这都能理解。但是当反应迟钝发生在民警身上时,就有点超出常规思维范畴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其中就包括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和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当公民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我们不奢求在场的民警化身超人、三下五除二解决嫌犯化险为夷,至少也要采取合理措施、控制局势,避免事态恶化,而绝不是眼睁睁的看见歹徒行凶却束手无策。从履职角度上来说,这两位民警的心理素质和现场处理能力都极其低下,属于不及格层次。
然而事件发生后,该局一名负责人的回应更是引起了网络上的阵阵“响雷”:“两位民警在处置此事时,反应有些迟钝,但不存在胆小怕死。”在更具有讽刺贬低意味的胆小怕死和中性词汇反应迟钝之间,该负责人秉承“两害取其轻”的原则选择了后者。也许他是出于爱护保护下属的角度出发,却不知这番言论不仅仅羞躁了那两位下属,也羞躁了自己,更羞躁了整个分局。
一名40多岁、一名20多岁的两位民警现场反应迟钝,凸显了什么。除了个人业务素质较差外,也凸显了该局在民警培养上的短板。日常训练是否严格、有没有进行类似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民警们的心理培训是否到位......如果以上工作都落实到位,我想一名训练有素的民警应该不会出现束手无策甚至呆若木鸡的状况。
2010年8月23日,一辆装载25人乘客的旅游车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中心附近被劫持,最后由于营救不力,造成了8人死亡,6人受伤的惨案。随后,全世界都对菲律宾的救援措施展开猛烈抨击。救援反应迟钝是最受诟病的地方。菲律宾警察形象和全国声誉跌至谷底。前事之鉴后事之师。
反应迟钝的警察事件其实蕴含了更多深层次的东西,除了个人自身、警局管理的内容外,也有社会应该尽到的责任。这些年我们公安机关建立了英烈基金和民警互助金,但终究抗风险能力有限,需要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建立、完善为因公伤残民警的长效抚恤、优抚机制,毕竟“后顾无忧才能一往直前”。希望将来,反应迟钝的警察将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奋勇直前的人民卫士。
文/项朗
来源:红网
作者:项朗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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