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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签到奖励是明目张胆发福利

来源:红网 作者:何一鸣 编辑:叶鹏 2013-08-25 00: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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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有读者反映称,长丰县义井乡政府5月底出台了新的机关考勤制度(试行),其中明文规定“按时签到,每天奖励10元”。此举一出,引发了公众热议。(8月24日《南方都市报》)
  
  爱岗敬业,才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精益求精,不断进步。而按时上下班,则是一个人基本的职业道德和操守,也是爱岗敬业的表现形式之一。作为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更要以良好的组织纪律和职业素养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按时上下班,这是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对所有职场人员的基本要求。长丰县义井乡政府出台奖励政策,初衷是为了“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但能达到效果吗?
  
  首先,既然按时签到就可以获得额外奖励,那么是不是每办好一件事情也应该奖励呢?俗话说“做不做事是态度问题,能否做好是能力问题”。既然态度不好都可以通过金钱来刺激,那要想更好的开展工作,是否应该给予更多的金钱刺激呢?既然如此,不如全部取消工资,按每月工作的多少来核定工资,还可以打破平均主义和消极怠工,效果是不是更好呢?
  
  其次,在政府上班也是一个工作岗位而已,因此,不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自身职责的角度来说,“按时上班”应该是最基本的职业要求。有些企业会制定一个全勤奖,但都是核定在工资之内的,也就是说只有扣,没有额外增加的说法。同时,基层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工作人员要担起肩上的责任,从严要求自己,多走“群众路线”,摈弃官僚主义。只有慎用手中权力,想民所想、忧民之忧,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第三,按时签到就能保证该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吗?未必!磨洋工、出工不出力者恐怕是大有人在。仅仅加大考核作息时间,而不从作风建设上下功夫,最终还是人浮于事,做做表面文章而已。靠金钱诱惑来的按时上下班完全走向了作风建设的反面。
  
  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仍时常爆出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采取变相福利。比如说,今年夏季,由于气温相对较高,一些地方政府擅作主张,缩减政府机关工作时间。而“按时签到奖励”这样的荒唐规定,更是明目张胆的谋取私利。如此“馊主意”可休矣!
  
  文/何一鸣

来源:红网

作者:何一鸣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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