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明明犯错,且不是一般的错,甚至违法了。作为母亲,不去反思教子无方,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反倒怪罪于社会环境,还拿“法官失足”说事,明显是把责任推给社会,真是岂有此理。
按照这种逻辑思考,显然是法官失足,老百姓就可以不顾公序良俗,把法律抛到九霄云外,想失足就失足,想强奸就强奸,想杀人放火就杀人放火。到头来,反正坏事干完干尽都没有错——你瞧瞧,法官都先失了,我怎能经得住诱惑,要怪只能怪“法官失足”。
这也就是说,“法官失足”成了孩子犯错,或者干脆直接说是违法挡箭牌。问题是,如果每个人都把责任和错误推到别人的身上抑或归咎于社会环境,还有什么社会公德可言,还要法律法规干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个社会岂不全乱套了,还有什么人伦、廉耻、安全可言,又与低等动物何异?
社会越来越文明进步,是不可能开倒车的。想当然不可能什么都不顾,只可能为所欲为。更不可能别人犯错,我就可以犯错,别人违法我也可以违法,且犯错不用承担责任,违法了不需要付出代价。说一千道一万,“法官失足”不是违法挡箭牌。
可怜天下父母心,面对不争气反而添乱的孩子,母亲护子心切可以理解。但再怎么心切,也不能袒护。实质上,让孩子承担起应承担的责任,才是对孩子最好的保护。要不然,一味的纵容,只可能让孩子认识不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抑或虽有所认识,但始终有老爸老妈撑腰、摆平,怎会改过自新,说不定只会犯更严重的错误。
重要的是,同时身为公众人物的母亲,更多是要为社会树立良好的母亲形象。没能成为一位好母亲,还错上加错,显然透支了名人效应。如何面对其他公众人物,还有什么脸面和资格站在台上高歌?
但愿梦鸽不要再一错再错下去。
文/李万友
来源:红网
作者:李万友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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