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文明网络秩序,是名人的责任,也是所有网民的责任,大v有大责任,小v有小责任,总之,人人有责。
潘石屹说的好,在上亿人的空间中,没有秩序的话就会乱掉,通过这些,定规则,定法律,慢慢把网络空间的秩序建立起来。的确如此,现实中,我们有规则,通过规则,让现实世界文明起来,秩序起来。网络世界,同样,需要有规则,让网络世界文明起来,秩序起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古训,更是亘古不变的真理。秩序产生文明,文明促进秩序,两者在互动中促进社会的和谐幸福发展。
最近,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实际上就是对网络世界的一种规范,这是打击丑陋张扬美丽,这是扶正压邪,这不是限制网络言论自由,而是让网络言论自由更美丽,更阳光,更精彩。绝对不是有些人担心的那样,从此,网络发言就心惊胆战,如履薄冰了,笔者认为,这绝对是杞人忧天。事实胜于雄辩,社会是向前发展的,文明是不断进步的,一些人担心得过多,也是对社会缺乏信心的表现。
当然,这种杞人忧天模样的担心,也折射出现实中,我们一些人的畸形心态,就是把网络世界当成了一个肆意发泄的粪池,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思想意识,必须纠正。网络不是愤青场,微机不是发泄机,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需要接受社会文明秩序的洗礼,只有这样,我们文明进步才能幸福美丽,否则这个文明进步就会丑陋暗淡。过去,一段时间,网络谣言泛滥,低俗泛滥,就是一个沉痛的教训,我们再也不要陷入绝对自由的陷阱中了,这样的陷阱,害人害己害社会。
打造文明网络秩序,人人有责。这个责任是对自己思想提升的责任,是对网络文明的责任,是对社会进步的责任,是对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的责任。在现实中,我们是公民,应该讲究公共责任;在网络世界,我们是网民,我们应该讲究网络责任。责任是文明的源泉,责任是进步的动力,责任是美丽的基础,责任是幸福的保障。
我们上网,我们担当,我们责任,这应该是网络时代公民的基本底线。
文/殷建光
来源:红网
作者:殷建光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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