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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斑马线”还需法律“保驾护航”

来源:红网 作者:姚明胜 编辑:叶鹏 2013-09-17 00: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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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斑马线前,让行人先走。从今天起,南京公交行业“礼让斑马线,文明我先行”活动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今天开始公交驾驶员将遵循“321”的礼让标准,将路权优先让给行人。(9月16日《扬子晚报》)
  
  斑马线,俗称安全线。司机驾驶汽车看到这条条白线时,应减速缓行或停下,让行人安全通过。然而,这一给过街行人提供安全保障的生命通道其实并不安全。
  
  据资料统计:去年全国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2649万起,平均每天7万多起。全国接报涉及人员伤亡的路口交通事故4.6万起,造成1.1万人死,5万人受伤。仅去年1至10月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其中,因机动车未礼让行人肇事造成429人死亡,平均每天死亡1.4人。
  
  可以说,“礼让斑马线”活动的开展,不仅拉开了“将路权优先让给行人”的序幕,也一次将南京推上了风口浪尖。
  
  不可否认,南京的“礼让斑马线”活动,从礼让标准、礼让细则、实施步骤、处罚措施和怎样监督,都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和规定,但是,最终效果如何,公众更多的还是“期待”。因为,“礼让斑马线”并非是南京首创,在全国许多城市都曾开展过。而遗憾的是,所有开展此项活动的城市,基本上都以“失败”而告终。
  
  驾驶人之所以不敬畏“斑马线”,一是驾驶人交通法律意识淡薄,过斑马线时不主动避让行人,争道抢行;二是相关部门对“车辆不礼让行人”的监管和惩治力度不够。
  
  也就是说,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的前提,必须以严格守法和严格执法为基础,而守法的前提又必须用严格的执法来保证。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就是把本该严格守法和严格执法的行为,用轰轰烈烈的“活动”来取代,最终效果可想而知。
  
  因此,将路权优先让给行人,首先,广大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规定,做到自觉避让行人;其次,公安交通部门必须严格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对违法者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做到执法必严。
  
  唯有用法律为“礼让斑马线”保驾护航,才能使驾驶员养成“礼让斑马线”的习惯,才能使“斑马线”真正成为安全通行的“生命线”。
  
  否则,“礼让斑马线”活动,很难逃脱做秀的嫌疑。
  
  文/姚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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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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