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十二五”以来,海南省每年安排数亿元资金,支持各市县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尤其是今年省委、省政府更是将此列入“十大为民办实事”。上半年,全省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达122处。这些成绩是可圈可点的,但是一些地方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无疑和地方政府不作为、懈怠分不开的。要想彻底解决海南“天价水”困局,基层政府需要给力。
退一步讲,如果省里不给下拨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就不搞饮水安全工程了吗?回答是否定的。这些年来,随着“小政府大社会”管理模式的推广,地方政府的管理职能越来越淡化,很多职能交予社会办理。但是,这不等于说地方政府就没事可作,不需要去管理。倘使所有事情都交予社会办理,地方政府在百姓的眼里就真的没有存在价值了。
地方事务地方办,办好事务为地方,应该是全国各地政府的一个主要工作方向。“自己的耙子上柴火”,等天、等地、等恩赐,是等不来安全饮用水的。
在饮用水的安全的问题上,海南采取集中供水、分散供水、城乡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等方式,以中心水厂辐射农村,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至于使用哪种方式,除了因地制宜外,如何少花钱多办事,甚至是不花钱也办事、办成事,同样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智慧。
一方水土养活了一方人,自己周围的水质怎么样,地方领导应该比别人更清楚。采取集中供水的方式,要么建设配套的净化装置,要么就打深水井,从根本上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这些都需要由地方政府牵头解决;单靠一个私人企业,是断然无法实现的。像儋州市中和镇简单的承包给私人的运营模式,最终才有了9元一吨的天价水。
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如果集中供水不合适,可分散供水,在各村打深水井,通过管道引到各家各户。有了省里给的资金,村子出点,受益村民拿点,同样可以解决群众的吃水安全问题。在山东茌平县菜屯镇任庄村,采取的就是村子组织,集体和个人分担的方式,好几年前就解决了村民的自来水问题;由村集体管理,并贴补自来水,每户的水费只有象征性的2元钱。
自来水服务是一项半公益性的活动,不能简单的交予私人经营。地方政府在制定水的质量、价格等标准后,还要用心时时监管,保证群众的用水安全,将饮水安全工程办成“放心工程”、“民心工程”。此外,省政府应该将饮用水安全问题纳入地方一把手考核的范畴,采取“一票否决”;唯有此,才不会出现9月一吨的“天价水”。
文/张洪泉
来源:红网
作者:张洪泉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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