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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阳光政府”当以诚信为标杆

来源:红网 作者:叶晚 编辑:易木 2013-12-28 00: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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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院今日发布《社会蓝皮书:2014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指出,“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显示,城乡居民总体的社会信任度较高,对公职人员具有中度信任,企业家群体在城乡居民中的信任度相对较低。(12月26日人民网)
  
  “诚者,信也。”有开诚布公,忠诚守信之意,即以善意、坦诚、守约的品格获得他人的信任。人们常说:“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说的就是诚信的重要性。诚信问题,对公民个人而言是立业之本,立德之基,对于掌握时政社稷的政府来说,诚信是立政之本,执政之基,立国之石。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民主政治不断推进之时,诚信这一维护社会基本秩序的伦理道德与政治价值,日益引起人们在理论与现实中的深刻反思。“打造诚信政府”越来越多的成为现代政府改革的重中之重。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始终将廉政建设、诚信建设放在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位置,所取得的成就也是有目共睹的,被国内外所公认的。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在迈向现代化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信任”已成为当前厄待解决的问题,更有许多人指出,当今社会诚信已成为一种稀缺的资源,特别是政府的诚信缺失,部分党政机关或公务人员“契约诚信”观念不强,更是加剧了诚信的流失。这无疑对于新时期的社会建设,党政建设,经济文化建设以及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都是灾难性的危机。因此,在当前社会普遍失信的危机时刻,政府如何做好诚信表率就成为打造“阳光政府”所面临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建立政府诚信制度,为打造“阳光政府”树立风向标。俗语云:“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健全的诚信法律保障机制,是推进政府诚信建设的关键。政府主要是以国家的名义执行法律来为百姓谋取福利,这是保障政府诚信于民的最好办法,完善诚信监督机制,在可操作化的程序上来监督政府诚信建设,不仅有利于老百姓对于政府的信任程度,更利于政府权力的阳光运行,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赖与支持。
  
  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建设“阳光政府”开辟发之展路。所以“诚信”,就是要开诚布公、善意坦诚的赢得他人的信赖。政府是群众的利益代表,尤其是乡镇政府,在古代就有“地方父母官”之说,可见政府诚信建设的重要性。为此,党政机关要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将权力的运行公开透明,接收群众监督,防止政府因滥用权力而导致失信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有利于诚信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从而增加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增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为建设“阳光政府”提供动力之源。政府的权力运行主要在公务人员,政府的形象也集中体现在公务人员身上,增强公务员的诚信道德教育,使诚信道德认知转化道德意志,从而在工作中自觉的产生道德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转变服务意识,促进公务员与老百姓互信关系,让党群关系、政群关系更加和谐发展。
  
  总之,在市场经济社会,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表率,是整个社会建设诚信的核心。新时期建立“阳光政府”,就必须以“诚信”为标尺,建设政府自身的诚信意识,取得社会公众的认可与互动,最终以制度法规的形式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
  
  文/叶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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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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