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大姐丢了6000元钱,却收到了11万的捐款,无疑是社会上携手互助的暖流在这个冬日的典型表现。其中媒体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社会动员作用,让那些与熊大姐素不相识的社会人士,慷慨解囊,帮助熊大姐度过了难关。“多点”的爱心汇聚到“一点”,体现了社会爱心力量的强大。
最初,熊大姐是作为“不幸者”的形象出现在媒体上——平时打零工为生,老家还有老人和孩子,准备过年回家的6000元不慎散落。媒体的传播,引起了公众的同情心关注。如今,从熊大姐的口中还可以得知,拿了那么多“原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她已经开始有些不安心,感觉“消受不起”。
按通常的想法来看,爱心捐款当然是越多越好。还好,熊大姐不是那种“贪得无厌”的人,且能够自我克制。可事实上,媒体也曾经报道过,由于爱心捐款没有妥善地管理好,在使用支配的过程中出现了让人不愉快的的纠纷,有的对簿公堂,让爱心好事变成了“闹心”的烦恼。到底该给熊大姐捐助多少钱,才是合适的呢?实在是一个让人拿捏不准的现实问题。
就事论事的话,既然是由媒体发起的爱心捐助,媒体应该肩负起爱心款项的善后工作,可媒体具备这样的专业能力吗?媒体有权力对于捐款自行处置吗?何况,媒体是不是处理捐款最为合适的主体呢?媒体介入的爱心捐助,到底该怎样适可而止呢?所有的这些疑问,实际上是对当下众多社会捐助行动的直接拷问,亟待得到切实的回应,免得再出现“熊大姐式的尴尬”。
本来备受关注的社会救助法,已经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3年的立法计划,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在就《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也就是说,关于社会救助的制度性规定,最终将以国务院行政规章形式出台。诸如熊大姐这样的事例,如何得以解决,的确值得媒体与社会各界在规章制定的过程予以关注。
总而言之,社会爱心可以没有尽头,却一定要避免发生“不管以后将如何结束”的社会问题。毕竟,像熊大姐一样遭遇不幸绝非个例,虽然“点对点”的爱心捐助,可以一下子见到效果,长此以往,也容易形成社会捐助的“碎片化”。要想让社会爱心获得更有针对性的成效,最好是要通过一定的社会渠道,善始善终地处理好各种社会捐助活动,那样才能发挥出更广泛的社会效益。
文/寇军
来源:红网
作者:寇军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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