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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淫棍案”:监督OR诽谤?

来源:红网 作者:晴川 编辑:司马清 2014-01-22 00: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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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0日,发微博称“北大淫棍太多”的经济学家邹恒甫被诉侵犯名誉权案开庭审理。据涉事宾馆梦桃源公司律师在庭审辩论时称,邹恒甫的上述微博发表之后,梦桃源宾馆的68名女服务员因为身负骂名,目前已有65名服务员离职。(1月21日《新京报》)
  
  邹教授方辩解的一个理由是“北大不是适格的原告”。对法律,笔者是个外行,但我知道最起码的事实,就是在本事件中,“北大教授”和“68名服务员”都是受害者。虽然举报非明确所指,但既是“个别”教授“适格”,就该指出才对,而不是让一个群体背黑锅,让全体服务员受辱。服务员集体离职,可谓对邹恒甫言论的无声抗议,更是“还我名声”的悲戚呼唤。教授可以选择沉默,员工可以选择逃避,作为法人代表的北大不能。正如自己的孩子,被打被损,给父母脸上抹黑,父母岂能不管?又有什么不“适格”?
  
  对于“北大淫棍案”,网上还有另一种声音,认为服务员选择集体辞职而不是拿起法律武器“必有蹊跷”。的确,一个餐厅使用68名年轻女服务员,很容易让人产生不洁联想。但笔者以为这种猜测有些不负责任甚至有些恶毒。根据我国目前法律,对于网络诽谤一般按自诉案件处理,而自诉案件是需要自诉人自我举证的。试问,让一个弱女子站出来澄清事实,需要多大勇气?身在大染缸,不黑也黑,谁能说得清?毕竟,名声之于人尤其是女人,正如羽毛之于鸟儿那样珍贵。在我看来,选择逃避,远离是非,是种可以理解的无奈选择。
  
  邹教授方辩解的另一个理由是“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这也没错,错在他忘记了权利不能肆意而为,不能随意突破边界。现实之下,网络与现实世界并无二致,都有法则必须恪守。信口开河,一枪撂倒一大片,既是对法律的无知和无视,更是社会责任感的丧失。有实名举报的勇气,却没有公布证据的信心,岂能不令人生疑?“即便败诉也不公开”,如果只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甚至只是挟私报复、抹黑他人的信口雌黄,这就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是非,涉嫌侮辱诽谤他人。自我标榜正义的人还有何资格谈论正义?
  
  “北大淫棍案”早已不是一起普通民事案件,而是一起具有非常影响的公共事件。所以,目前最需要厘清的问题是:举报到底是批评监督还是侮辱诽谤?这只能用证据说话,靠法律还原真相。一切和稀泥式的调解努力都应避免。而这一切还得看关键人物邹教授听不听人劝。既然声称证据在手,就请公之于众。这是还清者清白,帮高校清理门户,也是为自己赢回尊严。如果没有却硬撑着,煞有介事玩太极,注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难逃悲剧结局。
  
  文/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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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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