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相关新闻,绝对会让我们触目惊心。而卫生部近年公布的数字更是让我们胆战心惊,中国每年约有57000人溺水死亡,溺水死亡儿童占非正常死亡儿童的40%。正是考虑到这样的背景,全国各地的学校及主管部门,都将防溺水事故作为重中之重。然而,这样的“重中之重”,似乎并没有解决什么问题。溺水死亡,已经成了学生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是不是头号杀手,我们不必深究。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小学生的溺水死亡的事故,确实没有因为我们的“重中之重”,而得到有效遏制,这不能不让我们反思。
我们需要从主客观两个层面去反思。客观层面,我们的“重中之重”,并没有得到社会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协助,而只是在教育系统内“顾影自怜”。这主要表现在,许多溺水事故的发生,都与事故发生地区,缺少必要的保护装置与警示标识有关。孩子是整个社会的未来,绝对不只是教育系统的未来,因此,防溺水事故,仅仅依靠教育系统的努力,显然是独木难撑。接二连三的悲剧,就是一个明证。
而从主观层面看,面对接二连三的溺水事故,我们总是侧重于被动的“避让”,而很少体现出积极主动的“防止”。也就是说,我们的“重中之重”,几乎都是禁止,禁止学生单独下水,似乎是我们唯一的选择。而事实上,许多学生之所以溺水,并不是他们主动下水游泳,而是无意之中的灾祸。广东博罗县所发生的悲剧,“起点”就是“一名男同学疑误踩江边沙石滑入江中”。我们可以禁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我们总不能禁止学生连河边都不去吧?所以,在“禁止”之外,我们更应该思考,学生,是不是应该学会游泳了。
古人说,腰缠万贯,不如一技在身,而游泳,作为一种技能,那已经直接与安全甚至是生命相挂钩。然而,我们常常因噎废食。在“安全第一”的要求下,许多孩子,即使是生活在南方多水地区的孩子,从他们出生起,竟然一次也没有下水游泳过。这样的确保安全,只能让我们的孩子,面对意外时,越来越不安全。试想,如果落水的孩子学生都会游泳,悲剧,或许就完全能够避免。这并不是凭空设想,因为,研究还发现,溺亡者大多不会游泳,对一个没有任何游泳技能的人,比之其他突入其来的灾害事故,落水死亡的几率更高。
我们还应该反思的是,面对意外的发生,我们究竟应该教会学生如何选择。虽然中小学生守则已经有所修改,但是,更多时候,我们依然对中小学生进行“见义勇为”的教育。这是极其不合时宜的。即使是成年人,除了极少数情况,我们都应该“见义智为”,更何况孩子呢?鼓励他们见义勇为,只能造成越来越多的让我们感动的悲剧。
很快,盛夏又将来临,防止这种“让我们感动的悲剧”一再发生,是整个社会的当务之急。我们需要反思,我们更要采取扎实有效的行动了。将游泳作为一门必修课程纳入中小学课堂,让孩子们掌握最基本的游泳技能,不仅能够提高他们的自救能力,也能够为挽救那些落水的孩子,赢得宝贵的时间。让游泳课走进课堂,这个可以有。
文/范德洲
来源:红网
作者:范德洲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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