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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违法时为何竟忘了“专业知识”

来源:红网 作者:知风 编辑:艾伦 2014-04-12 00: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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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20时许,因为停车位的问题,阳光果香小区保安谭明与该小区业主黎泰军发生纠纷,被对方打伤头部和腹部。期间,谭明曾向对方跪地求饶。据了解,殴打谭明的黎泰军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二庭的审判长兼副庭长。小区保安队长鸿俊富表示,这已是该业主第四次殴打保安。(4月11日《云南信息报》)
  
  如果这起打人事件中的施暴者是城管,我几乎已经无话可说;如果是这个小区的“暴发户”之类,我可能也懒得去评论。但这个施暴者是一座省高院的法官,就觉得有点意外了。这种“意外”,也是在对权力张狂司空见惯的再三退而求次下的“意外”:一个靠法律吃饭的人,会做出如此藐视法律的行为,单从他掌握法律知识的业务素质而言,如此知法犯法也太没有“专业知识”了。
  
  从弥漫着戾气的相关视频中可以看出,这起打人事件并非常见的因矛盾升级而引发肢体冲突,也不是某一方占上风的互殴,而完全是像地痞流氓对一个弱者的殴打。被打者跪地求饶,施暴者还是拳脚相加,并威胁说“信不信我整死你”。对此,撇开这名法官的道德素质,光从他对现行法律的熟知程度来说,几乎没有为此事将面临的“善后”,留下丝毫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此毫无忌惮,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不是没有“专业知识”?
  
  其实,没有“专业知识”是不需要专业知识。一般情况下,如果说违法者为了在暴露后寻找借口、寻找法庭上也有可能被采信的理由,而在犯罪的时候适当收敛的话,那么,至少说明此人还尚存了一点对法律的敬畏。而一个具备专业法律知识,足以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找好法律空子的高院法官,却像一个无法无天的法盲,在施暴的时候肆无忌惮,则充分暴露出,权力的张狂已经到了有恃无恐的地步。
  
  即使在封建社会,高衙内想霸占林冲的妻子,还有劳其父高俅在白虎节堂设套,而不敢霸王硬上弓。可见在被鄙弃的封建帝制下,权力枉法还要找一块遮羞布。那么,在一个法治社会中,一个在法庭上作为法律化身的法官,竟然公开违法,而且连最起码的心虚和借口都没有,如此行径,着实让法律蒙羞。由此引发的是守法公民对法制环境的忧虑,法律乃国之公器,敬畏法律才能善用公器。而充当法律化身的法官,居然不止一次用暴力手段演绎丛林法则,那么,假如连执法者心中都毫无法律意识,普通公民又该如何知法守法?
  
  相对于某些法官权力寻租下的营私舞弊,云南高院法官黎泰军毫无“专业知识”的违法行为,更让人看清了权力张狂失去的底线。如果把法官权力寻租下的营私舞弊称作“盗窃”,那么,这种毫无“专业知识”的违法行为就是“抢劫”。因此,这种毫无顾忌的违法行为,根本不需要“专业知识”。当公器变成私人“佩饰”时,“信不信我整死你”的威胁,真不是闹着玩的。
  
  文/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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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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