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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可以失踪,问责不能失态

来源:红网 作者:晴川 编辑:艾伦 2014-04-11 00:02:3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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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日,是安徽五河县城关镇养殖大户衡巧仁、王雪梅夫妇刻骨铭心的日子。这一天,两人接镇里通知去“见领导”,结果领导没见到,回家发现自家养猪场被拆了,193头良种猪不知去向。从此,他们踏上了“寻猪之路”。对于养猪户的损失,有关人员表示,“考虑到群众利益,这笔损失肯定会认真统计,不能让群众吃亏”。(4月10日新华网)
  
  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强制拆迁。在此背景下,各地拆迁举措屡有创新,诸如孤立拆迁、株连拆迁等等,林林总总,花乱人眼。这类拆迁手法,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使偏招耍歪招。见下领导,猪、圈就不翼而飞了,更是技高一筹。套用本山大叔的话,“不来硬的了,改学孙子兵法了”。一出“调虎离山”计演的真是天衣无缝!
  
  在这起兵法实战中,领导找去谈话,就是明修栈道;人不照面显然是拖延时间,实则是暗度陈仓。如果猪不懂领导的心思而自觉“飞”走,那么,事实再明了不过,任何理由都是欲盖弥彰。不惜动用下三滥损招,跟地痞流氓何异?而吊诡之处在于,各部门面对户主寻找,竟然众口一词都说“不知道”。如此心照不宣结成攻守同盟,显然是早有预谋,早有事前授意安排。权力以强凛弱、高高在上的做派,一览无余!在法律面前,在百姓利益面前,一个人忘记自己“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还好办,一同沦陷到底线与规则意识全无的“境界”,就令人心惊肉跳了。煞费苦心与拆迁户虚伪周旋,这种挟裹着浓厚暴力色彩的“软暴力”,显然要比“硬暴力”的强拆更让人恐怖。
  
  在这起变相强拆事件中,有两个法律问题必须廓清。193头猪在大白天丢失,已基本等同于明盗明抢,那么,是否该按法对主谋以抢劫罪或盗窃罪论处?而主体又会是谁?此为其一。其二,相关人员信誓旦旦所说的“暂扣的猪只有93头”,但公证并没有主人在场,因此,这样的“公证”是否算数?如何能做到公正并且有效?我们又该信谁?
  
  同时,我们还有一个担心,有关部门会不会被一句“不让群众吃亏”蒙蔽双眼而网开一面?因为按照《物权法》,完璧归赵本就是底线,但退赃不算完结,问责不能失态,不能将“不让群众吃亏”当做大功一件乃至功过相抵,最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这件事上,要真正做到“不让群众吃亏”,那就必须做到不让民心受伤,不让政府威信受损,尤其不能让法律蒙羞。
  
  权力合力上演的这一出“调虎离山计”,让我们再一次领教了权力张狂的本性,权力之所以敢于使计耍阴,恰也反证出权力的笼头依然存在漏洞,即便套着笼头也能肆意挥洒,这值得反思和警惕。我们强调要扎紧笼子,但往往忽略了笼子的密度。如果依然是牛栏关猫,牵不牢缰绳,那么,如何保证,这种“创新手法”哪一天不会落到你我身上?猪没窝了可上餐桌,人没房可到井下涵洞逍遥,都是小事(有人认为是小事),但如果滥用公权剥夺百姓的生存安全感,就事比天大。所以,在这件事上,决不能找回猪了事,决不能在连哄带骗的许诺“不让群众吃亏”跟前仓促画下休止符。
  
  文/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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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晴川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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