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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不宜饮用”不应只是“民妇传话”

来源:红网 作者:韩玉印 编辑:艾伦 2014-04-13 0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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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有媒体报道称“兰州自来水苯超标原因已经查明”,央视记者今晚向兰州市“4﹒11”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求证获知,造成此次苯超标事件的原因还在调查当中,目前尚无定论。(4月12日《新京报》)
  
  再追究兰州自来水苯超标,当地为何不在第一时间发布消息,而是选择在18小时后,似乎已经没有多大的意义。此次水污染事件,随着市区24小时内自来水不宜饮用的信息发布,副市长的郑重道歉,与预计到12日中午可完全恢复正常供水的保证,似乎已接近尾声。但笔者认为,这次污水事件对广大市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大家还不能完全放心。所谓的24小时内自来水不宜饮用,就像是一个粗笨的民妇简单传话一样,该说的并未说全。可以说,兰州政府还没有尽到一个政府应该尽到的责任。
  
  换句话说,兰州市民出现抢水潮这一现象,是市政府没有将工作作细。轻飘飘的一句“市区24小时内自来水不宜饮用”,该如何解决市民饮用水的问题?靠抢水来解决问题?不说一箱矿泉水价格涨到了百元,已经开始断货,不少市民甚至驱车到周边城市去买水。靠抢水、甚至是去外地抢水,能解决一个城市的人口24小时的水危机吗?
  
  水是生命之源,人离开了水一刻也不行,更何况还有老人孩子病号,重体力劳动者?
  
  因此,笔者认为及时发布,广而告之不宜饮用的通知没错,但更要将工作落到细节:第一,为了稳定人心,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让市民不至于在布告发布后焦虑,政府必须保证有足够的饮用水供应,不能撂下话就不管百姓的“死活”;第二,政府应该有足够的措施,保证商家不会借水荒哄抬物价,来维护物价正常秩序。
  
  不是笔者小题大做,鸡蛋里挑骨头,实在是我们经历了太多的“中国式抢购”,如对蜡烛、食盐、绿豆、大蒜、白醋、板蓝根等的抢购实有发生,百姓已经抢怕了。
  
  诚然,“中国式抢购”与“居民营养素质较低”、遇事盲目、轻信谣言有关,但也与政府工作不到位有关,使得居民信息不对等脱不开关系。在对付“中国式抢购”的时候,政府工作被动,未以未雨绸缪的事实予以雄辩,是我们常见的政府姿态。
  
  再回到兰州“市区24小时内自来水不宜饮用”上来,如果政府在发布信息的同时做好应急准备,并明确告诉市民饮用水是足够的,困难是暂时的,瓶装水价格是平稳的,还会出现抢水潮?什么是心里时刻装着百姓,什么是请广大市民和全社会相信。这才是相信。只做到了告知义务,不对后果负责,这与“民妇传话”何异?
  
  文/韩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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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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