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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不戴口罩又能“明确”什么呢?

来源:红网 作者:周俊 编辑:易木 2014-04-16 0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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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北京市环保局局长陈添做客媒体与网友在线交流。针对网友提出的“北京出现空气污染时其出门是否戴口罩、家里是否有空气净化器”问题,陈添表示,“我可以明确的说,我不戴口罩,家里也没有空气净化器。”(4月15日人民网)
  
  网友对陈局长“出门是否戴口罩,家里是否有空气净化器”的提问,显然不是一句简单的隐私探秘,所表达的是对雾霾环境下的担忧。陈局长倒也不含糊,对戴口罩和用空气净化器进行了“明确”的否决。从陈局长的言辞中,尤其是说话中出现“我可以明确的说”,显然也不是简单的情况告知,而是暗含明确态度的指向性说明。其言下之意,显然不是要树立其遇霾不坏的金刚之身形象,而是以此说明北京的大气污染并不是“网友”们想象得那么严重,还不至出门戴口罩,进屋用空气净化器的地步。
  
  陈局长的态度表达与此前成为新闻话题的“环保局长下河洗澡”颇为神似,虽然前者是语言表达,后者是行为“艺术”,但是在信号传递上,可谓异曲同工之妙。都是试图在以个体之身强化其治下的环境并不是那么“糟糕”。这样以身自证的“良苦用心”,固然是要值得肯定的,但是这样“足够明确”的行为方式,又真的能明确什么呢?
  
  下河洗澡能证明河道没受到污染吗?姑且不说这种方式的科学性,如果考虑到这种事先安排的可操作性,比如在环保局长下河之前短暂性地停止排污,下河洗澡就能自证治污得力,恐怕只是一种臆想。而出门是否戴口罩,家里是否有净化器,姑且不论其中关涉到个人的生活习惯和消费能力的问题,局长的不戴口罩,并不能证明其他人就没有戴口罩的必要性。事实上,口罩和空气净化器的热卖,就已经足以说明问题,局长的自辩,不过是陷入自说自话的“表演”。
  
  不得不说,陈局长基于职责的自辩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自辩应该建立在客观、科学数据的基础之上,再不济也应该与民众最直接的体感不能有天壤之别。作为环保部门,其职责在于治理,而不是营造听上去的美好。从雾霾治理来看,它显然是非一日之功,但是并非无解。正如陈局长所言,PM2.5确实来源于我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70%都是人类活动造成的。“每个人都应从自己的生活习惯,每个企业都要从对环境的危害程度来考虑”。这是值得肯定的态度表达,当然,更重要的还是要明确治理责任。
  
  遗憾的是,在责任的认定上,陈局长的言辞中透露出无力。“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能承担起大气污染主责”,居然只是陈局长的“希望”,无论是从责任认定还是未来治理上,环保部门都应该以法之名明确企业的责任,规范公民的义务,也就是说,“依法治污”才是陈局长最应该明确的。
  
  文/周俊

来源:红网

作者: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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