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着就没了”,虽不能概括社会全貌,却也可窥见社会一隅。这看起来似乎只是小概率事件,但却又让人觉得危险就在周遭。
比如最近广州萝岗区暹岗村的一名外来工雨夜趟过积水触电身亡,就在群里引起一阵骚动——雨天里路面上的一滩积水,恍然间也成了一个定时炸弹;随着南方汛期的到来,“以后下雨要穿水鞋了”,这样的忧虑更加强烈。群众视积水的路面为危途,固然有些夸张,但这种呼声无疑也应引起城市管理者足够的重视。
风险社会,面对“走着走着人就没了”,文艺腔是冷酷而令人齿冷的,甚至,轻叹一声“人生无常”,也是奢侈的,轻飘的。因为,“人没了”,往往不是天灾,更不是自然的生老病死,而是“人祸”所造成的。
让我们认真审视一下萝岗区这起“走路死”事件。报道说,该工人行经的揽月路,路面完好,但市政工人挖开路面发现,该处一路灯的电线外露,已经烧焦。完好的路面,竟然漏电,岂非咄咄怪事?原因一时众说纷纭,有说路灯施工时管线没有铺好的,有说建设单位用了劣质材料,车一压,管道就破裂了的;还有人怀疑,可能是大壮广场抢修路把管线挖破了,对此区建设局市政园林处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该路段“挖路施工时,没有报批”。
当然,在官方没有正式结论之前,上述说法也只是一种猜测,或者是“谣言”。不过,有一点大致是确切无疑的——地下电线漏电,应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而非老天爷惹的祸。
至于安全生产责任,不排除施工单位盲目抢工期,偷工减料、违反工序、违规操作等问题,但说到底,还是一个安全监管的问题。这里面,既有重建设轻维护的急功近利心态,也有责任意识和监管惩处机制的阙如或者乏力。试想,如果相关道路、线路的产权单位对地面及地下附属物经常性检查检测,形成制度,责任到人,并以严格问责督促整改,地下管线内的“电老虎”还会蹿上地面伤人吗?
当前,不少城市正处于开发建设的上升期,需要的公共基础设施越来越多。这意味着,工程建设的风险点也更多,而不仅仅止于路面漏电。对这些公共基础设施,一方面有关部门在规划设计和建设上要尽可能周全细致、保证质量,考虑布局是否合理,另一方面也要为日后保养、维修和更换做好打算,不能三天两头出问题。出了问题,也要有应急预案,不能埋了就算、建完就完。
这些年,在城市建设上,一些地方政府俨然成了概念的制造商和批发商,各种宏大瑰丽的口号、概念满天飞。如火如荼大开发大建设的萝岗区也不例外,从建设“五个萝岗”,到曾经提及打造“七个城”,再到现在的“东部山水新城核心区”,这个年轻而即将消失的区一度被赋予各种美丽想象。显然,倘若不以强有力的监管作支撑、不以人性价值作底色,华丽词汇再怎么包装,城市营销概念再多再诱人,也不过是镜花水月、昙花一现。
其实,脱去那些华丽的外衣,群众所期待的,无非是一处能够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甚至奢侈一些的说法,则是能够寄托灵魂、“记得住乡愁”的安身之所,而不是一个危机四伏、“步步惊心”的“大工地”。当然,城市建设过程中,人人都是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而不只是某一部门的“独角戏”。但也需明晰的是,在谁是主角这一问题上,还是不能含糊的。
文/苗蛮子
来源:红网
作者:苗蛮子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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