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允许我对北京卫计委发言人的回应提出一点不同的看法。“待产包”本身或许确实既不属于医疗器械,也不属于医疗行为,但如果医院和医生强制要求产妇购买,无疑就构成了医疗行为,并且是不折不扣的医疗违规行为。10家设有产科的医院有9家存在类似问题,说明这种违规行为并非个别,或已成为行业潜规则。监管部门此前是否知情?如不知情,或涉嫌失职失责;如若知情,为何任其泛滥?在媒体和公众提出质疑后还在顾左右而言他,是否有推卸责任之嫌?涉及百姓身体健康安全的事情,怎么能够成为“监管真空”?
至于“小卖部售卖,医院无责”的说法,同样难以令人信服。某些小卖部能够成为医院的“定点单位”,必然跟医院或医院的某些人有一定的关系,有的还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联。“待产包”的来龙去脉尚未查清、医院和小卖部之间的关系也尚未厘清,便匆匆作出结论,未免过于草率。难道“小卖部”也会跟“临时工”一样,成为医院或其他强势单位新的遮羞布和替罪羊?
“待产包”虽小,却问题多多。就产妇和宝宝的健康而言,是否真的需要“待产包”?现在医院推销的“待产包”里,有多少东西并不需要?“待产包”的质量有无保障,生产者和经销方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其价格有无水分,是否让产妇花了冤枉钱?所有这些,特别是其背后到底有哪些利益相关方,都有必要查一查。
法律法规不健全、医疗体制不合理、监管部门不给力,是当今医疗领域问题频发的三个主要原因。正如有专家提出的那样,对于“待产包”的问题,监管部门应该引起重视、深入调研,给出规范的指导性意见或者具体管理的规范标准来。规范化和法制化,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而谁来监督监管部门,让监管部门能够自觉履行职责,也需要进行体制性的反思和诘问。
文/乔志峰
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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