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确规定,在职领导干部不能在企业兼职,更不用说一局之长自己当公司老总,这明显是违反规定的。新安县房管局李现通局长给出的解释是新安县房管局属自筹自支单位,政府并不发工资,靠办证收的那点钱根本无法维持,靠办房地产公司搞开发创收,是给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还是得到大家一致拥护的,甚至还声称如果谁认为这是违法乱纪,可以向纪检部门反映。说的有理有据、理直气壮,但实际真是这样吗?
新安县房管局属于自收自支单位,只靠办证的钱无法维持员工的生计,为了给职工谋福利,房管局才去搞开发,实在是为职工着想。但是我们要认清实际情况,在其他县市的房管局与新安县的房管局同样是自收自支单位,为什么其他县不用去搞房地产开发就能够养活职工,而新安县的房管局就无法维持了?是他们经营不善,还是耐不住清贫,值得深究。
李局长声称办房地产公司是为解决员工困难,但通过报道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成立时新安县房地产管理局还有4位副局长,那么这4位副局长自然也是房地产公司的股东,分红时自然也能够得到更多的好处。笔者不知道房地产公司给房地产管理局的职工发放了多少福利,但笔者相信4位投资人一定得到了不少福利,这到底是为解决职工困难还是为领导发家致富?
另外,4位领导中有一位出资380.4万,另外3位是80万,虽然笔者不清楚这几位领导上了多少年的班,但笔者很想弄清楚,靠他们的工资是否能够让他轻轻松松拿出几百万来做投资。如果工资不够,那这些投资的钱又从何而来。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查查清楚,也让广大党员干部学学如何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生活。
文/逸烽
来源:红网
作者:逸烽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