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的暴力事件频频上演。我们无法简单地认为这些暴力事件是一些互无联系的孤案。若是“并案调查”,这些疯狂行为的背后都会存在一种潜在的“暴力逻辑”——拳头大小论是非。事件中的相关人年龄尚小,被打者与一名施暴者均未满16周岁。警方对施暴者的控制,不但没能制止暴力的发生,反而成为了下一场暴力的导火索。为何暴力如此肆意?究其原因,是施暴者所遵循的是“暴力逻辑”,而非法律和文明秩序。
法律的作用一方面在于惩罚,另一方面也在于警示和告诫。但现实是不少人想法设法钻法律的空子,可见法律的警示作用甚微。法律的逻辑被部分人异化理解:违不违法无所谓,只要不被发现就行。这说明了法律在我国的尴尬处境,没能将法制观念根植于人心,不少人仍然崇尚权力、利益甚至是暴力。法律的教化失灵,让暴力逻辑等有机可趁,蚕食了部分文明秩序,其表象便是这层出不穷的暴力事件。
当前,暴力行为呈现出低龄化的特征,说明了不少孩子也开始接受并模仿“暴力逻辑”。这是法律与教育的双重失灵,如此一来我们更应警惕。要知道,孩子只是成人社会的映射,我们在关注他们的成长问题时,还应该反省自身起到了怎样的“示范”作用。菜市场里有城管与商贩的暴力事件发生,生活的小巷子有强拆队的暴力行为,甚至是工作报酬也需要靠暴力讨薪才能得以实现……
当人作为一名自然人而存在时,暴力是为了获取生存资源的一种选择;但当人作为一名社会人而存在时,暴力便会对文明秩序产生冲击。在社会矛盾加剧的今天,法律似乎没能有效地起到规范社会秩序、匡正社会公平的作用,当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聪明者能穿梭于法律的漏洞之间。在这样的情况下,暴力的选择似乎又有了一丝合理性。
“暴力逻辑”之所以可怕,不在于它引发了暴力行为,而在于它存在的前提是在于法律的失灵。我们应该着力于促进法律的有效落实,将法律搬进每个人的心中,而非放在法院与警察局。文明社会的每个人应该意识到,是非对错的判断标准应该是法律,解决冲突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法律,而不是谁的拳头更硬。
文/李潇雄
来源:红网
作者:李潇雄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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