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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枉过正也是一种形式主义

来源:红网 作者:张松超 编辑:刘艳秋 实习生:朱天伦 2014-05-28 00:02:5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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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河北省石家庄市纪委5月下发《中共石家庄市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有关事宜的通知》,严格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过程中邀请同事、部属等利益相关人员参加。(5月27日新华网)
  
  这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出台有着深刻的背景。眼下中央正在狠抓党员干部奢靡之风,却仍旧有不少人顶风违纪。这不仅与中央精神背道而驰,也加剧了相关人员的人情负担,借助婚丧事宜大摆酒宴收取礼金,可谓是一种变相腐败。那么在这样一种大环境下,就必须要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动真格。
  
  然而,凡事总要有一个度,切不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需警惕,不从本源和理念上内化党员干部的行为,极易陷入另一种形式主义。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人情”二字并非是一个贬义词,重“礼”是中国的传统文化,而婚丧事宜邀请亲朋好友正是“礼”的具体体现,告知对方凸显的是对方的重要性。礼尚往来是传统文化的一个行为准则,可如今,利用刚性的规则来禁止党员干部违背传统习惯,确实显得有些不近人情。
  
  不可否认,从某种程度上说,官员也是公众人物,这就需要其让渡出自己的部分私权。比如官员信息公开、不动产信息登记等做法,都是题中之义。可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在公权和私权之间划定一个界限,厘清官员身份与行为的关系。很显然,约束公权不应毫不顾忌私权,没有底线地限制个人自由。就拿此次石家庄市纪委的规定来讲,出发点的善意不容怀疑,但因为官员的身份就剥夺其婚丧事宜邀请好友同事的权利,不仅有违公共价值伦理,而且也是对私权的过度干预。毕竟官员也是人,人际交往乃属人之常情,尤其是在当今这种连邻居都不认识的社会当中,这一点更为重要。
  
  当下确实有一部分官员思想不端正,婚丧事宜成为了自己敛财的一种途径。然而,不能因为部分官员的违法违纪,就剥夺这一群体的正当权利,让整个群体为这部分人的错误行为买单,“一刀切”式的规定,虽然能够起到效果,但对私权的践踏违背了公共伦理。
  
  其实类似的规定,完全可以细化一些,比如在限定人数,规格设定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样一来,既保证了党员干部的正当权利,也有助于党风廉政建设。倘若将规定推向极端,过犹不及,更是一种思维的懒惰。因为这种暗含着“有罪推定”的逻辑,压缩了官员的私人空间,也是对这一群体的不公。
  
  必须要认识到,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虽然离不开刚性制度的约束,但从根本上靠的是作风的内在转化,约束行为没有错,却不可矫枉过正,因噎废食。脱离实际情况的制度,出发点再好,过程也未必正义,更何况,为了整治而整治,岂不是也是一种形式主义吗?
  
  文/张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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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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