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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老”入法,徒具观赏价值

来源:红网 作者:杨兰 编辑:夏熊飞 2014-06-21 00: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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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济南市就《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草案规定,老人可以对子女“啃老”说不。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索取老年人的财物。(6月19日《北京晨报》)
  
  “严禁啃老”一旦入法,就意味着具有了法律效力。然而,在执行层面上,“严禁啃老”恐怕会陷入双重压力与尴尬的境地。
  
  “严禁啃老”面临的双重压力与尴尬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就情感层面而言,为人父母者对子女的要求难以拒绝,让“严禁啃老法”遭遇情感挫败。二是基于客观现实考虑,“严禁啃老法”不巧也会遭遇现实瓶颈。
  
  先说第一点。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我国素来以礼仪之邦著称,血肉亲情亦是天性使然。在这种血浓于水传统观念下成长起来的父辈们,面对子女的请求与求助,即便“严禁啃老法”规定老人有权拒绝,但举国上下,又有几对父母狠得下心来拒绝子女的请求呢?血肉亲情让老人们又如何能够对子女的“麻烦”“困难”袖手旁观呢?“严禁啃老法”赋予了老人们拒绝“被啃”的权利,却没有赐予其拒绝“被啃”的心。
  
  再说第二点。如果将“严禁啃老法”投诸于社会实施,恐怕多半会遭遇到现实的反诘与“围剿”。就拿一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来说,一毕业,就意味着传统的成家立业与结婚生子被提上了议事日程。高昂的结婚成本已经成为了这个社会的“通病”,动辄就是“有车有房有存款”的结婚筹码,试问,刚迈入社会的毕业生中,有几人能够仅凭一己之力就能满足女朋友或者丈母娘“有车有房有存款”的结婚条件?有几人能够在没有父母的资助下缴纳住房的首付款?有几人能甩开父母的帮助掘取人生第一桶金?如果真要生硬地照“严禁啃老法”办事,等到存够了结婚成本,恐怕“黄花菜都凉了”
  
  由此可见,“严禁啃老法”初衷虽好,但投诸于社会,必然会遭遇亲情伦理与社会现实的双重夹击。
  
  显然,这次“严禁啃老”入法与去年“常回家看看”的入法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两个道德议题的入法,最现实的功能就是为老人们提供法律救济,但保不齐会“胎死腹中”。因为在道德层面,法律始终都有些鞭长莫及与现实的局限,这也折射出法律的苍白与无力感。
  
  其实,“严禁啃老”与其入法,不如入心,尤其是要入成千上万的子女们的心,让其养成独立自主与自食其力的意识理念,如此,才能断了其“啃老”的念想。这样说来,只要治愈了“啃老”的心病,入不入法又有何妨?
  
  文/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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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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