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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学生遭性侵案:不能只有愤怒

来源:红网 作者:张燕 编辑:夏熊飞 2014-07-08 0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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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接到举报称,山东省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学一名初二女生被迫与三名吸毒男子发生性关系,在当地,上述社会青年诱骗初中女生已是公开的秘密,除上述初二女生外,还有3名女生称曾被迫与这些男子发生性关系,有警察曾称县里给局里打了招呼,这种案子调查取证太难。(7月7日《新京报》)
  
  这则报道再次令公众感到愤怒。特别是对当地相关部门调查结论称,现有证据证实黄德峰、黄德武、卢道刚、郑龙才与焦某某发生性关系时候没有强迫行为,且焦某当时已经满14周岁,故黄某等4人不构成强奸罪——让公众难以接受。因为对相关部门公信力缺乏信心,对于这样的调查结论,公众习惯性质疑。
  
  愤怒是必然的,事实真相才是基础,自愿还是强迫,年龄大小至为关键。从目前的情况看,这几名社会青年和女初中生发生性关系,至少存在诱骗。而这样的诱骗行为,从记者调查看,在当地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若此,山东省东平县斑鸠店镇这样一种社会现象,特别值得反思。
  
  从报道看,山东省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学是一所寄宿学校,学生不应该随便进出校门,学校管理不严有一定责任。当然,学生是否可以进出校门,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学校性教育方面存在一定缺失。具体而言,不是简单的性健康教育问题,还涉及到学生正确价值观念的培养,以及如何面对复杂社会。当然,初中生基本是未成年人,智识还很不健全,稍有不慎就可能被诱骗。也正是因此,特别是在今天多元、复杂的社会背景,以及东平县斑鸠店镇存在社会青年诱骗女初中生现象多年的特殊镇情下,学校更应该在这方面,做更多的教育努力。
  
  学校的教育是一方面,家庭在这方面的教育也极为重要,甚至比学校、老师更重要。因为一个学生是否容易被钱财所迷惑,和家长的日常教育、家庭熏陶也密不可分。
  
  另外,和过往一样,我们看到,东平县斑鸠店镇有被性侵的女学生至今不敢告诉家长,这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家长和学校以及整个社会对性侵的态度,不能采取回避的方式。要教育孩子,发生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行为,尽量保留好证据,以便对其进行指证。
  
  这些都是老话重提,但不得不提。一个社会对性侵的处理态度,确确实实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改变,学生、家长各自都有自己的顾虑,这实在是人之常情。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一而再再而三谈这些,希望整个社会在对待未成年人的性侵问题上,用更好的方式去解决。
  
  在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罪方面,严格执法比只谈立法、修法更紧迫。虽然相关法律存在一些争议,但即便如此,从法律角度而言,对性侵未成年人行为的犯罪,立法绝非不严厉。去年10月24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还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从过往案例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所谓关系和背后的勾当屡屡可见,行政、司法腐败让犯罪嫌疑人逃脱了本该更严厉的制裁。
  
  我们不希望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司法作为不够,让此案的处理蒙上阴影。通过报道我们看到,截至目前,公众对东平县相关部门对此案的处理,有理由存在质疑和不满。好在媒体开始关注此案,在舆论高压下,相关部门应该会依法办案、秉公执法,既不受舆论所挟制,也不因为种种原因而放过犯罪者。
  
  文/张燕

来源:红网

作者: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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