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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分红=啃农”实乃强盗逻辑

来源:红网 作者:田草帆 编辑:刘艳秋 2014-09-10 00: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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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一些地区农村集体经济日益壮大,村民分红等福利待遇逐年提高。但部分公职人员“混迹”于普通村民中,领取、侵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红,群众对此“啃农”现象十分反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浙江台州玉环县委对查出的公职人员参与村级分红、侵占群众利益行为,主动亮剑严厉整治。与以往部分地区仅“发禁令”不同,玉环要求这些“啃农”资金须“吐出来”退还给村集体。(9月9日中国新闻网)
  
  公职人员清退集体分红,一时间引发热议。“大快人心”、“反腐无边界”等赞扬之声不绝于耳。而笔者认为,需谨防从点赞不断的“舆论盛宴”中衍生出“分红=啃农”的强盗逻辑。
  
  在玉环县查处案例中,有许多“户籍已经迁出的公职人员”。当初因向往城市优越生活条件而迁走户口,却在集体经济活跃之后参与分红于情理不合,这部分人的分红确实该取消清退。
  
  但,仍有部分公职人员的户籍在农村亦属实情。笔者翻遍《公务员法》未能找到有关公务员户籍的规定,那么也就是说,公职人员依然可以是农业户口,户口在农村又为什么不可以与乡亲们共享改革发展之红利?
  
  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不偷不抢不贪不占之所得,却被人先一顶“反腐败”的帽子重重扣在头上,而后堂而皇之地拿去炫耀功绩,这种行为与强盗又有何异?
  
  人民日报9月8日刊文《“别有用心者”借反腐省掉职工福利》称,中央“打虎灭蝇”,腐败分子纷纷落网,效果显著。然而,欢欣鼓舞之时,人们却发现,一些执行者在借反腐之名拿掉老百姓应有的职工福利。这绝不是中央反腐倡廉的本意。“反腐败”从字面即可得知反的是“腐败”,将问题扩大化纯属“念歪了经”。
  
  诚然,公职人员的行为需要更多的规范,特别是在涉及经济利益之处。严格界定公职人员的权与责,既可以不断压缩贪腐官员的“活动空间”,亦可让所有人在“入行”时充分权衡利与弊。别再因为“分红”打起口水仗,不仅容易使群众将公职人员与贪腐自动连线,也会让不少不贪不腐的公职人员“躺枪”。
  
  文/田草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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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草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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