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严肃查处充当诉讼掮客的法院干警。(10月7日《京华时报》)
最高法的《意见》,把司法腐败中的法院干警充当“诉讼掮客”,作为重点查处对象,这无疑是剑指司法部门的权力腐败,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司法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假如法律的天平发生倾斜,社会就会失去公正和公平的底线,更遑论惩恶扬善。
然而,严肃查处充当诉讼掮客的法院干警,虽然目标明确,但可能还没抓住要害。严查诉讼掮客,无论对于法院干警,或是其他社会人员,都应先堵住法律“后门”。司马迁在《史记》中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句名言用在今天,恰是形容掮客们的真实写照。其实,“掮客”本是一个中性词。只有连接权钱交易双方的“权力掮客”,才是推动腐败蔓延的重要因素。但是,必须先有权力可以寻租的地方,才可能因之而产生“权力掮客”。
法院干警充当诉讼掮客,不仅是因为职务上的便利,而且是在当前司法实践中,一些法官在兼顾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之间、在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总是畸轻畸重,其中还包括个别枉法裁判的情形。诸此种种,严重削弱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和对法律威严性的认识,使得人们往往会希望通过一些非正常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也使得某些法院干警能满足充当诉讼掮客的客观条件。因为,掮客是一种牵线搭桥的生意,如果法律没有“后门”,不存在“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诉讼掮客如何立足?
笔者为何觉得堵住法律“后门”比严查充当诉讼掮客的法院干警更重要?是因为诉讼掮客中,除了法院干警,还有形形色色的社会角色。神通广大,有着广泛稳定的人际关系网络,能够左右逢源,善于应酬是掮客们的共同特点。而法院干警充当诉讼掮客,只是占了“近水楼台”的优势。但要成为诉讼掮客,光凭诉讼一方的信任是不够的,如果法官没有“出卖法律”的动机,法院干警也当不了这个中间人。况且,在这其中到底是由于法院干警充当诉讼掮客才促成了权钱交易,还是相关的双方都需要这样一个中间人?
因此,只有堵住法律“后门”,才能断了那些神通广大,有着广泛稳定的人际关系网络,能够左右逢源,善于应酬的掮客们的后路。即使以市场规律而言,也是足以让诉讼掮客这门“生意”无以为继的釜底抽薪。当然,不是说严查充当诉讼掮客的法院干警不重要,只是纵观反腐实践,不难发现,制度的整体完善才是标本兼治的关键。如果不铲除权力寻租的温床,就难以杜绝各种各样的官场腐败。这就需要强化社会一体化监督制约机制。
具体到司法领域,应该进一步深化法院内部制约机制改革,从法律、法规和制度上对权力主体责任条款进一步明晰化。做到坚持推行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鼓励当事人监督,减少暗箱操作可能。对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彻底消除司法腐败,造就清廉的司法干部队伍。这样才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正、严肃性。
文/知风
来源:红网
作者:知风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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