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在如皋市石庄镇城管中队任职的张豪向现代快报爆料称,去年4月,他曾参与过当地一次救火行动,当时与3名同事一起救出了一对老夫妻。然而,在那之后,当时参与救人的3名同事都因这一见义勇为行为获得了荣誉,而张豪的名字却莫名“失踪”了。(11月11日《现代快报》)
经记者多方求证,曾在如皋市石庄镇城管中队任职的张豪确实在去年一场火灾中冲在了前面,参与了救人行动。而有关方面拒绝给他评报见义勇为荣誉,是因为他“有多次违法行为,还曾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不符合南通市“社会反响好、群众认可,且一贯遵纪守法”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评选标准。
张豪成了不被接受的“污点英雄”。不被接受的“污点英雄”又何止一位。2012年初,江西省贵溪市青年潘辉强勇斗持刀歹徒身负重伤后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却因为之前曾有犯罪前科而被当地相关部门拒绝。
“污点英雄”不被接受,是因为曾经的“污点”使其形象不够完美,是人们英雄完美主义的传统观念在作祟。
然而,“污点英雄”不被接受有违公正公平。“污点英雄”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挺身而出抢险、救灾、救人,尽管其以前存在这样那样的“污点”,但当时的行为无疑十分纯洁高尚。“污点英雄”身上的闪光点不应为之前的“污点”所遮盖,其见义勇为行为应得到认可和肯定,而不能不当回事,漠然处之。有的“污点英雄”见义勇为中甚至在身体健康、经济上付出了巨大代价,却受不到任何表彰奖励,而表现不是十分突出的人员却受到隆重表彰奖励,对“污点英雄”而言显然有失公允。
“污点英雄”不被接受也有违激励原则。默菲老师一句喝彩的话,让有严重学习障碍的少年爱泼斯坦告别绝望,开始倔强地与命运抗争,终于完成了正常人也不容易完成的学业,成为医学博士,这就是激励的作用和威力。“污点英雄”更需要激励,其见义勇为的行为可能是人生中少有的闪光点,却更显难能可贵,若对其加以肯定和表彰,其自尊和信心受到激励,就有可能引导其从此走向人生正途。反之,在“污点英雄”做出了常人难以做到的壮举,该受到表彰奖励而没有得到相应的表彰奖励情况下,其自尊和信心受到打击,可能会让其更加沉沦。
应以包容心态接受“污点英雄”。虽然人们希望英模人物能具备完美的形象,但美好愿望在无情的事实面前有可能会落空。对于“污点英雄”,我们更需有成熟包容的心智,多看其闪光点,多体谅其过去的“污点”,而不对其求全责备。
文/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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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向秋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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