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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窝案成黑天鹅事件,内控体系不能一成不变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刘艳秋 2014-11-18 0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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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今年年初在深圳海关所属的沙头角海关,现场查获部分海关工作人员受贿,并当场查获被装在多个信封里、注明了受贿人姓名及放行日期等细节的108万元现金。检方调查发现,沙头角海关多名关员与走私分子内外勾结,共同打造了一条“分工明确”、“管理科学”的腐败链条,按次收费、明码标价、按岗分赃、定期结账,落网关员每人每月的受贿款至少有几万元。内外勾结之下,沙头角海关监管的中英街地区走私成风,居民举报到深圳海关监察部门,却被回应“毫不知情”。(11月17日新华网)
  
  目前没有证据或其他信息显示,深圳海关监察部门被沙头角海关的落网关员买通。深圳海关监察部门对居民举报作出“毫不知情”的回应,更可能的情况是,该部门认为屡遭举报的沙头角海关旅检现场不存在举报者所称的内外勾结。
  
  海关系统一直很重视对业务管理、执法流程中,海关关员和缉私民警面临的执法风险、廉政风险的防范。新华网2010年9月27日报道,“全国海关已经形成了岗位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程序控制、层级控制、记录控制、绩效考核控制、监督控制等7种内控基本实现方式。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双人作业、岗位轮换、三级审批、预算执行控制等行之有效的内控具体方式。实现了对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
  
  深圳海关的许多项业务指标都居全国第一,当的是全国第一大关之称。从该关主动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的宣传材料来看,深圳海关为了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廉政风险,内控体系建设上投入了更大精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沙头角海关监管的中英街地区走私成风,居民忍无可忍多次提出举报。但居民并不了解海关关员与走私分子内外勾结的具体方式,只能提交相对笼统的叙述。也就是说,举报信反映出的走私方式,很可能是最为简陋、最不堪一查的初级形式,这在深圳海关监察部门看来就是一个笑话。监察人员会认为,该关已经有了全国领先的内控机制,监督严密,不可能犯下如此可笑的监督疏漏的错误,旅检现场的执法关员也不可能愚蠢到要去从事注定要被查获的内外勾结勾当。
  
  这就要提到黑天鹅事件。在发现并进军澳大利亚之前,欧洲人认为世界上的天鹅只有白天鹅,没有黑天鹅,但登陆澳洲之后,却找到一只黑天鹅,这就颠覆了持续了至少一千多年的认知。黑天鹅事件指的就是小概率事件,会在经验之外、意料之外发生。美国学者纳西姆·尼古拉斯·塔勒布在畅销书《黑天鹅》一书中就警告迷信经验的人们,必须重视小概率事件,必须意识到经验之外存在意外。
  
  毫无疑问,我国海关系统特别是深圳海关过去建立起的,旨在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内控机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有效的。但其中包括的所有控制理念和方法机制,都源于对过去的经验教训的概括,以及对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海关机构方法的借鉴,都可归为“白天鹅”型的经验。沙头角海关的落网关员和走私集团,不仅找到了这套机制的漏洞,而且还探索建立起很可能更为严密完善的放私和分赃机制——落网关员对走私车辆实行按次收费,各岗位紧密配合,放私的操作责任落实到个人,与分赃利益直接挂钩,还定期结账,绝不会出现少放私而多收钱的混乱情况。
  
  此案案发后,深圳海关监察部门仍试图从现有的内控机制未得到有效执行上找原因,对照沙头角海关与深圳海关其他下属的口岸管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举措,认定前者未实行而后者实行的举措就是防范走私分子俘获关员的关键,予以完善落实就能避免重演旅检官员“集体沦陷”。但今年以来,深圳海关下属的皇岗海关、深圳湾海关、大鹏海关及稽查处都有干部落马,就足证现有内控机制的有限性。
  
  从来就不存在一套可以长期管用、没有任何纰漏的反腐制度体系,内控机制也同样如此。权力变现、运用权力设租寻租的诱惑惊人,使得用权者永远有利益动力去突破制度约束,去捕捉监督控制制度的漏洞。如果监督、监察部门予以正视,不断优化改进约束制度,不断突破监督清查的规律、惯例,引入更多的随机查访,就可能对用权者对制度的挑战作出尽可能快的反应,减少权力滥用的隐患,也将增大威慑。反之,如果迷信过往的经验,误以为制度永远有效,“黑天鹅”式的意外则必然层出不穷。
  
  文/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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